| [矢弓评论]海南:司法腐败的潜规则在哪? |
2008-04-02 12:15:39 |
人民网海南视窗特约评论员:矢弓
我说值多少钱,你就是多少钱;我让你不值钱,你就不值钱。《中国青年报》在4月1日,西方愚人节这一天,刊登的一则有关海南的新闻,确实让人开了眼:一栋大厦,两次评估,两者居然相差7千万。
文章说:“凯立大厦位于海口市黄金地段,建筑面积两万余平方米,已经封顶,且完成了大部分装修。”
文章还说:“海口中院报给省政府办公厅的报告中介绍,海口中院2003年查封凯立大厦后,即委托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公司对凯立大厦的价值进行了评估。该评估公司当年10月作出的鉴定报告结论是:凯立大厦价值为17722652.42元(即722元/平方米)。”
文章继续说:“凯立公司称,建设凯立大厦,就投入1.3亿元。而海口中院只认定其评估价值1700余万元。2006年,凯立公司委托具有房地产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值是9067余万元。”
一栋大楼,价值几何?公司自己说了不算,但大楼是实实在在矗在那儿,左邻右舍的同类商品房价格都是每平方米超过4千元,法院怎么就非要认定它查封的房子只有邻居们的七分之一呢?
有行家分析,说有意低估查封物的价格,法院是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超值查封。按照有关规定,超值查封是法律明令禁止的。
如果是这样,那就是法院为了不认错,不惜制造一起新的错误来掩盖错误。
有内行推测,法院执意低估大楼的价格,是为了低价拍卖制造理由。当然,这种超低价的拍卖是有潜规则的。
如果是这样,那人们有足够的理由怀疑,这潜规则就是人们讳莫如深的司法腐败。
换一种说法,就是说法院查封了你一辆汽车,然后找人评估出一辆自行车的价,最后,就有人可能会以自行车的价格拍走一台汽车。
人们关心,这其中的差价怎么分?
懂行的人们笑了,怎么分都没国家的事。但以超低价能公开拍走法院抵押物的主,自己绝对不会独吞其中的差价。
有人憧憬,要是法院也搞股改那该多好啊,咱买法院的股票,还肯定是只涨不跌的。
或许,懂法律的人们会伸手要证据。
确实,文章连记者也没有确凿的证据。但这样违背常理的法官行为难道就不是证据?不是执法机关谁又能找到铁证如山的司法证据?一般人都能取证那要纪检监察和公检法干什么?
司法是人类社会的行为底线,所以,司法腐败就更让人深恶痛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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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 作者:矢弓 |
编辑:海 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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