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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要有“慎众”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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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要有“慎众”意识
2008年12月31日11:06

  2008年12月10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将和物价部门一起进行查处。这一消息经过媒体报道后,引起各方批评与质疑,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调查表明他还存在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的奢侈消费行为。28日,江宁区委根据区纪委的初步调查,对周久耕作出免职处分决定。相关人士表示,对网上反映的其他问题,纪检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只要发现有违纪或腐败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新华网南京12月28日电)
  
   又一起领导干部肆意放言的事件,又一个因为对人民群众言论不当问题而丢职的官员。
  
   这不由得使人想起,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嘉祥也是因为言论的不当和粗野而被免职。“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将严肃查处。”周久耕这样说。“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林嘉祥如是讲。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这些话,看似说的随意,实则暴露了他们对人民群众的嚣张气焰和无理霸道,暴露了他们人性党性的缺失。作为领导干部,周久耕、林嘉祥们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为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下的蛮横霸道负责。一个视人民群众为草芥的党员,他已丧失了基本的党性;一个动辄向人民群众大发淫威、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的领导干部,他已不是人民的公仆;一个让人民群众没有安全感、却感到有危险和威胁的领导干部,是不是正在向人民的对立面转化?
  
   从周久耕等因言论不当而丢职的事件中,我们广大党员干部是不是应该进行深刻反思:增强“慎众”意识,应该成为党员领导干部人生修养的一个重大课题。
  
   慎众,就是以谦虚谨慎的态度对待人民群众,对人民群众要心存敬畏之心。
  
   这个课题,其实并不是个新课题。邓小平同志在《共产党员要接受监督》一文中说过: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也不好,做事要有所畏,有所怕,,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谨慎总是好一些。任弼时同志也曾经说过:共产党人在与困难和敌人作斗争时,要天不怕,地不怕;在工作和生活上,却不能无所顾忌,要上对得起天——党和国家,下对得起地——人民群众。小平同志所说的“畏”与“怕”,任弼时同志所说的“不能无所顾忌”,就是“慎众”意识,其实质是要求党员干部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谨慎对待人民群众,真正履行好岗位职责,当好人民公仆。
  
   一位刚走马上任的基层领导在谈到自己为官之怕时说:一怕为政不廉,被群众戳脊梁;二怕作风不实,叫百姓不满意;三怕工作平庸,有负组织培养和群众信任。这位基层领导之“怕”,体现了一种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是“慎众”意识的表现。
  
   这种“慎众”意识,是对党和人民深厚感情的表现。权为民赋,责重山岳。因为爱,所以怕;爱之愈深,怕之愈切,怕失去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怕听不到群众的声音,怕群众远离自己、怀疑自己、应付自己、瞒骗自己、背后戳自己的脊梁骨,怕辜负了党和人民赋予的重托。有了这样的敬畏之心,就会对群众倾注满腔热爱之情,就会尊重群众、信任群众、依靠基层,注意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还群众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真正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干事创业中展现作为。同时主动接受基层群众的民主评议与监督,真正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利益当作“第一追求”,把群众的批评当作“第一红线”,也才能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周久耕们正是因为没有“慎众”意识,以不当言论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最终是会被人民群众唾弃的,正应了“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老话。
  
   言论不当其实反映了一名领导作风问题。领导作风的实质是党群、干群关系问题,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不论党龄多长、职务多高,决不能忘乎所以、为所欲为,决不能因为个人的言行举止而影响党的形象和党群干群关系。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增强公仆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慎众”,是对待人民群众的根本态度问题,不能只挂在墙上、讲在会上、印在文件里,更要转化成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成为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修养。
  
  

来源:红网    作者:毕建奎    编辑:史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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