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丽华城开发商两年未办房产证,业主苦恼 |
| 2008年12月29日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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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海口海甸岛三东路的丽华城
人民网海南视窗12月29日讯(实习生刘智摄影报道):
12月24日,海口丽华城住户王先生在本网“百姓声音”栏目发帖反映:2006年底,他和其他49户业主在丽华城购买了商品房,当时开发商书面承诺360个工作日内为业主办妥房产证,但时至今日,大家都没有拿到房产证,开发商承诺成空。
丽华城位于海甸岛三东路。近日,王先生接受笔者采访时称,小区很多业主曾向开发商登门讨说法,均遭到拒绝,老板总是“躲”着他们。王先生还透露,购房时每个业主都交了公共维修基金5000—10000元不等,开发商说只有交了这笔费用,房管局才能给业主办理房产证,但业主们去房管局综合物业管理科了解情况时,对方说根本没有收过这笔钱。
骆先生也在丽华城买了一套房,笔者从骆先生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发现,开发商海南汇鑫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06年确实书面承诺,将在36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产权手续上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并办理好房产证。骆先生说,可直到今天,房产证仍然没有办下来,按照合同上的违约条款,开发商应该向业主赔偿已付房款的0.15%作为违约金,可至今业主不仅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开发商甚至连一个说法都没有。
在丽华城采访业主的同时,笔者也致电采访了海南汇鑫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楮丽娟女士。楮丽娟说,小区这50户业主确实至今没有领到房产证,由于业主当时买的是烂尾楼改建成的商品房,按照有关规定,业主可以享受多项优惠政策,但这其中很多项手续要经过税务等部门审核,因为手续繁多,同时考虑到运作成本,所以迟迟没有办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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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 作者:刘智 |
编辑:长 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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