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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海口城区禁止饲养29种烈性、大型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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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海口城区禁止饲养29种烈性、大型犬
2008年08月27日22:59

  人民网海南视窗8月27日(梁杉报道):
  
   《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2008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大型犬指犬体高度超过50厘米或体长超过60厘米的犬只。
  
   烈性犬由海口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目前主要有以下29种:(1)藏獒;(2)比特斗牛梗;(3)阿根延杜高狗(4);巴西非拉犬;(5)日本土佐犬;(6)中亚牧羊犬;(7)川东犬;(8)苏俄牧羊犬;(9)德国牧羊犬;(10)牛头梗;(11)英国马士提夫;(12)意大利卡斯罗;(13)大丹犬;(14)俄罗期高加索;(15)意大利纽波利顿;(16)斯塔福;(17)阿富汗猎犬;(18)波音达犬;(19)威玛猎犬;(20)雪达犬;(21)寻血猎犬;(22)巴仙吉;(23)英国斗牛犬;(24)秋田犬;(25)纽芬兰犬;(26)贝灵顿梗;(27)凯丽兰梗;(28)土狗狗;(29)大白熊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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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    作者:梁杉    编辑:小 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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