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塑料手撕袋恐成“限塑令”漏网之鱼 |
| 2008年08月06日1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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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实施两个多月以来成效显著,杭城各大超市的塑料购物袋使用量下降了六成。与此同时,原本限于超市生鲜区、水果区、蔬菜区免费使用的塑料手撕袋,却成了香饽饽,手撕袋的用量猛增。
手撕袋成为变相的购物袋
在杭州世纪联华家友店超市,记者亲眼目睹一位大爷从水果蔬菜区的塑料手撕袋架上扯走了许多免费的手撕袋,拿到其他购物区域当成购物袋使用。更有个别顾客额外拿走几个较大的手撕袋,准备回家当垃圾袋用。
这一现象在杭州的各大超市普遍存在。杭州市贸易局分析了手撕袋用量剧增原因:一是它使用起来的确方便,购买熟食、水果没有手撕袋不行。二是钻了“限塑令”的漏洞。按照商务部规定,购物袋与手撕袋是两个不同概念,用来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的塑料预包装袋,不在收费购物袋之列,商家可以继续免费提供。这使得部分消费者图一时方便,将手撕袋当作购物袋使用。
手撕袋也有质量要求
《杭州市区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意见》明确规定,无论是水果、蔬菜、生肉还是熟食等食品的手撕袋,除了不得具备提携功能外,都必须按照食品塑料袋的要求提供给消费者,塑料袋上除了企业信息等外,还必须注明“食品用”“QS”等标识。
记者在杭州物美、联华等多家大型超市走访时发现,这里的手撕袋大多没有标识。环保专家、北京环境科学学会副秘书长董金狮介绍:一些厂家为了降低手撕袋生产成本,大量加入工业级的碳酸钙。用这种手撕袋装酸辣食品时,碳酸钙会溶解在食品里。根据7月10日国家三部委公布的限塑令补充意见,无标识的手撕袋将于今年9月30日“寿终正寝”。
勿让塑料手撕袋成为“限塑令”下漏网之鱼
7月10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和工商总局公布了“限塑令”的相关补充意见,明确禁止把手撕袋当作购物袋使用。
在杭州联华超市朝晖店购物的程女士认为,手撕袋买生鲜食品时是必须用的,关键是商家应该进行管理,避免使其成为“限塑令”之后的主要污染源。广州市包装技术协会秘书长陈健珍指出:“无纺布做成的袋子是最好的替代物。无纺布可以降解,也能装很重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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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 作者:张乐、朱寅 |
编辑:史 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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