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9人 其中厅级干部2人 |
| 2008年07月31日0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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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
今天,由本报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独家策划、开辟的全省检察机关大学习大讨论大型报道“走近检察”专栏正式开栏。
据了解,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此次系列报道设置的栏目包括“记者与检察长面对面”、“检察长说案”、“24小时热线”、“群众心目中十佳检察官评选”、“改进检察工作十佳建议评选”等。发挥本报都市类媒体覆盖面广、亲民性强、可读性强、互动性强的优势,通过系列策划报道对我省检察机关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行宣传。在“记者与检察长面对面”的对话中,通过记者对各市县检察长面对面的访谈,解答各机关在开展该项活动中的举措、思路、创新、成效。“检察长说案”则体现为履行职责、服务海南大局,检察院最新查办的重大、经典案件。记者将兵分多路,对本次活动进行持续报道。
记者今天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27件,其中反贪污部门受理315件,反渎部门受理案件105件。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共立查大案73件,占立案总件数的51.4%。共立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9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上半年共立案查办受贿、行贿等贿赂案件66件73人。
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统一组织指挥查办了文昌市原市委书记谢明中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海口市煤气管理总公司原总经理符洪涉嫌受贿案,两个案带出窝案串案31件34人。此外还查办了发生在海口市规划局、屯昌县审计局、多个国营农场橡胶加工和村委会中的窝案串案。
今年上半年,我省检察机关重点查办涉及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问题和涉农职务犯罪,共立案30件47人。突出查办利用行政审批权不作为等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发生在城市建设管理、土地管理、房产管理等部门利用行政审批权搞权钱交易以及渎职的职务犯罪27件28人,其中查办发生在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
上半年我省检察机关查办与“高考移民”类案件有关的职务犯罪15件15人,涉案人员既有公安机关户籍管理人员、社会黑中介、也有房管局的工作人员。
监督重点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执法问题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查处临高县某派出所长有案不立、有罪不查的玩忽职守案件,查处乐东公安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邢某涉嫌玩忽职守案件
今天上午,记者就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对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泽江进行了采访。
记者:当前,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检察分院是如何开展这一活动呢?
宋泽江:检察分院提出了把抓学习、树正气,争一流、创品牌,建设学习型、和谐型、务实高效型的三型机关作为“大学习、大讨论”的主题活动和有效载体,目前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全院上下已经形成你追我赶,争创一流争创品牌的积极竞争氛围。争一流,打造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业绩、一流的作风。创品牌,就是提高质量和效率,办精品案件、创造工作品牌、文化品牌、保障品牌。
记者:在开展这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中,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取得了哪些成效?
宋泽江:我们强化侦查监督,把监督的重点放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执法问题上。例如:临高县某派出所长有案不立、有罪不查的玩忽职守案件,乐东公安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邢某在办理陈太东团伙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存在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涉嫌玩忽职守案件,该案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朱孝清副检察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高度评价。
今年4月,省检察分院推行“民行一体化建设”和“民行联络员”制度,在澄迈、儋州、昌江、万宁、陵水、文昌等6个辖区检察院进行试点,聘请了当地的人大代表、信访干部、人民调解员等作为检察机关的民行联络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民商案件一直是群众反映较多的案件,检察机关推行了新举措后,将受理的窗口和阵地前移,百姓了解到了这样的救济渠道,检察机关对民商案件的监督力度加强。此举无论是对六个试点单位还是对海南分院的民行工作都有了推动作用,6个试点检察院民行案件受理数同比上升了3倍,而海南分院同比上升了1.64倍。海南分院率先在全省检察系统提出了“民行一体化建设暨设立民行联络员”机制的构建,率先拍摄了民事行政检察电视宣传短片,率先在局域网上制作了民行检察工作的宣传网页,创下了三个率先。
银行客户经理受贿百余万被判15年
在访谈中,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泽江说到了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查办的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系列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中的一起典型案例。
他介绍,近日,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原客户经理王强涉嫌受贿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5年。该案在2007年1月9日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同年10月19日被提起公诉。
1995年12月,海南省财信总公司以海南富雄物业发展公司的名义,以富雄花园20亩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省工行国际业务部申请开立了总金额为769万美元的两笔远期信用证,省工行垫款767万美元。1999年省工行成立催收小组,向富雄公司及担保单位催收垫款,王强是催收小组负责人。1999年12月20日,省工行把富雄公司信用证垫款767万美元及利息1622万美元转为贷款,原信用证抵押物也转为贷款的抵押物。2001年,海南省财信总公司老总李家福想搞房地产开发,向王强提出用海南昌林实业有限公司在儋州的1011亩林地置换富雄花园的20亩土地,作为富雄公司贷款的抵押物,并许诺送给王强300万元。王强表示同意。2001年10月30日和31日,王强以省工行的名义与富雄公司、海南威望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置换抵押土地协议书》及补充协议,把富雄花园20亩土地置换出来,交给海南威望实业有限公司搞房地产开发。
2001年10月至2003年初,依照事先的承诺,李家福先后送给王强现金130万元、别墅一套(后应王要求换为现金20万元)、小轿车一辆(价值21万多元)。王强将受贿所得用于吃喝玩乐、赌博,在几年内全部花光。
检察长点评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泽江说,通过对此案的分析,发现该案有这样一些特点:一是案发单位是金融系统,是权、钱、物集中,易发生腐败案件的重点部门之一。二是权力大又缺乏监督。在权、钱、物集中的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手握大权,很容易成为被腐蚀的对象。如果监督不到位,就会给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有的人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这种现象甚至成为了潜规则。三是受贿金额大,动辄几十万、上百万,还有汽车、别墅等等。商业贿赂案件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犯罪金额比较大。行贿者以巨额金钱或其他物质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拉拢、腐蚀,其诱惑力是非常大的。如果理想信念不坚定,价值观扭曲,就会成为金钱的俘虏。四是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该案是典型的权钱交易犯罪案件,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的经济利益,而且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给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广大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非常大。
他说,从王强案件中可以得到几点警示:国家工作人员要依法用好手中的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王强不能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成为金钱的俘虏,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因此,每一个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明白,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凡滥用权力者,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说案中,宋泽江检察长说起了办案中的一个细节,2005年4月,分院对省工商银行原行长麦光博和李家祥等人涉嫌收受巨额贿赂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王强闻讯后因害怕罪行暴露自动离职。王强以为只要他躲避起来,其罪行就永远不会被发现,但他失算了。2007年,分院依法对王强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并通过多种侦查手段将王强抓捕归案。宋泽江说,王强案件的侦破,再次说明了一个真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违法犯罪问题上,任何人都不能有侥幸心理,要牢牢记住“手莫伸,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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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海南日报 |
编辑:史 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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