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人民网 人民网海南视窗
新闻报料:68961992
服务热线:68961929
 独家报道 海南要闻 琼岛各地 专题新闻 百姓声音 海南焦点 时事政治 社会法治 财经消费 科技文化 娱乐时尚 体育赛事 饮食养生 IT·家电 图片新闻 热点回顾 滚动
歌舞厅绝对不是交警大队长开的
位置: 视窗首页 > 新闻 > 椰岛时评 > 正文 字号:  
歌舞厅绝对不是交警大队长开的
2008年07月21日08:09

  市民举报称交警队长开歌舞厅,其下属开警车道贺:陕西省渭南市交警支队阎禹高交大队上演“空城计”,交警大队长的歌舞厅开业,其他人都前去恭贺了。对此,该队吕大队长解释称歌舞厅不是他开的,他只是帮忙疏通下关系。
  
   至于整个交警大队只有一人值班,是因为临近周末没什么事了。(《华西都市报》7月20日报道)
  
   对市民举报的交警队长开歌舞厅的事情,记者当即进行了调查核实。这记者也真是的,对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捕风捉影的举报还真当回事啦!其实,这事儿根本不用调查核实,我凭常理就可以打保票:歌舞厅绝对不是交警队长开的!
  
   2006年3月施行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交警队吕大队长身为人民警察,怎么会公然违规呢?如果他素质如此低下、敢于公然违法乱纪,怎么能当警察呢?又怎么会被提拔重用担任大队长的要职呢?怀疑歌舞厅是大队长开的,简直是开国际玩笑,简直是故意打交警队上级部门的脸嘛。
  
   退一万步来说,即使大队长真的想涉足歌舞厅这样的暴利行业,也不可能自己出面嘛。他可以采用的变通方式多了:既可以找个交警队的临时工出面来开,也可以让亲朋好友出面来开,还可以找个八竿子打不着的社会闲杂人员来开,他只要安安稳稳做幕后老板就行了嘛。甚至,他可以只利用自己的权力入点干股,什么资金啦、管理啦之类的根本不用费心就能坐收渔翁之利了呀,才没必要亲自出马吃苦受累担风险呢。认为歌舞厅是大队长开的,这不低估我们某些公检法工作人员的智商嘛。
  
   记者调查的结果如何呢?交警大队长称歌舞厅是别人开的,是北京的张先生和雷先生合伙投资的,出于在渭南人生地不熟,有些关系不好疏通,所以租场地合同是他妻子代签的,这样租金也会便宜些——哈哈,咋样,跟我事先推测的如出一辙吧?不过,大家也完全不必对我顶礼膜拜,认为我是“半仙之体”、未卜先知。其实,只要你也对那些个“潜规则”啦、“中国特色”啦一类的东西多留意一下,保管你也能准确“预测”很多内幕。
  
  

来源:红网    作者:乔志峰    编辑:史 亮
返回首页 进入海南新闻中心 加入收藏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人民网海南视窗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人民网海南视窗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更多评论 新闻纠错与建议:0898—68961929   
J 浏览更多评论 注册会员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人民网海南视窗敬告网友
1、本新闻评论均系网友自行发布,其内容未经证实,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其言论而引发任何纠纷,由发布者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严禁利用本新闻评论诽谤、攻击他人,或发表煽动性言论,否则本网将限制放行,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3、欢迎网友提供新闻线索,本网将根据其重要性或新闻价值进行采访调查。
分类信息---汇集海南百业商讯
 电脑网络 金融证券 人才招聘 个人求职 教育培训 电信电器 工农渔林 家政服务 招商合作 旅游票务 交友征婚
 生活娱乐 机 动 车 交通物流 求医问药 典当拍卖 办公采购 房屋租赁 房产交易 家居装饰 报料投诉 其 它
 图片新闻 海南新闻图片 健康图库 汽车图库 香车靓影 海南楼盘图库 装修图库 教育图库 更多 
搜索
椰岛时评 更多>>
独家报道 更多>>
百姓声音 更多>>
椰岛时评 更多>>
专题新闻 更多>>
海南焦点 更多>>
72小时热点新闻回顾 更多>>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 用户注册 | VIP会员 | 广告服务 | 数据服务 | 招聘信息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海南视窗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59934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人民网) 人民日报驻海南记者站 电话:0898-68961929 传真:68961929   电子邮箱:webmaster@0898.net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海南省委大院第五办公楼 海口市海垦东路58号华侨新村B20别墅 邮编:570206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         特邀法律顾问:王海君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