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涉农职务犯罪明显增多 严重损害农民利益 |
| 2008年07月19日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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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母山林业公司经理曾某滥用职权已被检察机关查处,海口市房管局副局长曾某某也因滥用职权被检方立案。近日,省人民检察院重拳出击,自5月起已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启动查办危害能源资源、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和涉农渎职侵权犯罪2项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定于2008年5月至2009年11月间,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2004年至2007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涉及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3822人,这些犯罪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十亿元。一些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危害后果触目惊心,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涉农职务犯罪明显呈增多之势
严重损害农民利益
我省建省办特区二十年来,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在一些地方,无视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律政策,盲目发展,破坏土地、矿产、森林、水电等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现象仍时有发生;随着国家“三农”投入的大幅增加,涉农职务犯罪明显呈增多之势,严重损害农民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原则
把保护生态环境置于突出位置
根据当前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实际,省检察机关将专项工作的重点确定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环境监管失职案等六类案件,目前,我省检察机关已立案查办了一批案件。同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等六类危害能源资源、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以及在农村村镇、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生的八个方面涉农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也将被查处。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卫国指出,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关键阶段确定的基本国策和重大战略部署。省委卫留成书记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也指出:要毫不犹豫地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以农业为支柱产业的省份,我省要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作为法律监督部门,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以及深入查办涉农渎职侵权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是抓住了检察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一个很好的切入点,符合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合乎民心,顺乎民意。
据介绍,我省检察机关已开展预防危害能源资源、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及涉农渎职侵权犯罪方面的工作,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他们深入专项工作涉及的国土、环境资源管理、农垦、林业等重点部门,分别与他们进行座谈调研,了解掌握党和国家在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监管以及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政策措施、工作流程和相关犯罪的规律特点,通报检察机关开展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进展情况,加强沟通配合。各级检察机关也通过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图片展览、法律咨询、到相关单位开展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专项工作。
重点严查
八类涉农职务侵权案件
本报海口7月18日讯(记者林莹实习生梁婕通讯员张远南)为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查办涉农渎职侵权犯罪,近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出台工作方案,决定重点查办八类犯罪案件:
一、在农村村镇建设、道路交通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电网改造、饮水工程、沼气利用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二、在涉及“三农”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粮农补贴专项资金、政策性银行贷款、扶贫开发资金等支农惠农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发放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三、在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环境污染治理、风沙源治理、水土保持和水源保护等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四、在农村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础教育等农村公共服务事业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五、在农村土地开发征用及征地补偿款管理、矿产等资源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六、涉及抢险、救灾、防汛、优抚、移民、救济以及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七、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土地和林权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各项农村改革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八、在乡镇政权组织选举中破坏选举、农村自治组织选举中实施贿选,严重危害农村基层政权和自治组织建设以及其他严重侵犯农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影响农村稳定的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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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林莹 梁婕 张远南 |
编辑:史 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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