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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代收交易金行为 海口规范管理二手房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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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代收交易金行为 海口规范管理二手房中介
2008年07月17日08:26

  海口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近年来迅速发展。海口市共涉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共有408家,从业人员约2200多人。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海口市政府即将出台《海口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中介市场和行业的管理力度,规范中介行为。
  
   严格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持证管理、素质培训和执业操守。严格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具备房地产中介资质证明方可从事房地产中介经营活动,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必须持职业资格证方可为客户提供服务。对不备案或通不过年度检查的机构,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即将出台的《办法》首次明确,任何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不得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今后,市民的二手房交易资金均不过中介的手,由银行进行托管,能够有效规避二手房交易资金风险。为防止房地产中介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处于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尽可能详细列出针对中介机构及其人员的禁止行为,包括为多头执业、为禁止转让、抵押的房地产提供转让、抵押中介服务,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违规收费,索取不正当利益,个人擅自接受委托等等禁止行为,同时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对各种违法行为设定明确的罚则,包括责令改正、不同程度范围金额的罚款,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王健    编辑:史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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