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甸溪北岸旧城改造“十大”焦点问题解答 |
| 2008年07月16日1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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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了如何安置我们?安置房建好前我们住哪里?我家附近的百年老庙拆不拆?拆迁是城市改造中最难啃的骨头,因为涉及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针对被拆迁人关注的焦点问题,有关负责人昨天进行了一一解答。
一问:被拆迁居民如何安置回迁?
在旧城改造中,居民最关注的莫过于安置回迁问题。据了解,海甸溪北岸旧城改造采取拆迁和安置同步进行。
根据现场调查,海甸溪北岸改造预计需要安置房约8200套,总建筑面积约78万m2。安置房分为就近安置房和区内安置房两部分,用地面积约359亩,总建筑面积约78万m2,提供安置房约8167套。就近安置房建设项目已于2008年3月开工,计划2009年10月交房。四个安置小区提供安置房约1006套、建筑面积约9.4万m2,主要分布于环岛路东部沿线。据了解,就近安置房建设项目中,吉安花园已完成桩基工程施工,现正在进行土方工程施工,完成投资额342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1%;和安花园已完成桩基工程施工,完成投资额157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2%;祥安大厦已完成四层主体结构施工,完成投资额137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9%;财银小区A、B栋已完成外墙装修,C栋已完成三层主体结构,完成投资额223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9%。
为了保证改造工程顺利进行,政府部门制定了多项安置政策。如被拆迁人可享受经济适用房指导价优惠购房。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按市场评估价进行评估确定,被拆迁人选择实物补偿的,拆迁人结合安置房的户型、面积,按规定的面积标准提供安置房,安置房价格在规定的面积标准内参照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据悉,海口市物价局公布的海甸溪北岸2008年度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格为2371元每平方米,远低于目前同地区同类商品房市场平均价格。
此外,海甸溪北岸的一个特点是合法商业用房较多,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合法商业用房被拆迁人的经营条件,被拆迁房屋属于具有合法手续的商业用房(土地、房屋权属性质是商业的),被拆迁人可优先在安置区域内购置新建商业用房。
二问: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咋定?
据了解,拆迁补偿金额也是居民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改造中严格依照建设部有关规定,由美兰区人民政府组织海甸溪北岸居民代表,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推选出拆迁评估机构,由推选的拆迁评估机构根据国家房地产估价技术规范,结合海甸溪北岸改造区域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和建筑面积、即时市场行情等因素,按程序依法对海甸溪北岸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进行评估确定拆迁补偿金额。
三问:安置房建好前居民住哪里?
据了解,即将面临动迁的2000多户居民将主要通过2种方式来进行临时过渡。对于居民临时过渡安置,政府一方面按15元/m2的标准,给予临时过渡补助,鼓励被拆迁户选择自行过渡;另一方面准备一定数量的过渡安置房,帮助无法自行解决过渡的被拆迁户解决临时过渡问题。
四问:如何满足被拆迁户就地安置?
妥善安置被拆迁户、为被拆迁户提供优美的生活环境是旧城区改造的目的和要求。在实施旧城区改造中,省外大多数城市均采取异地安置,但在海甸溪北岸旧城区改造中,政府充分考虑百姓诉求,切实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决定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体现了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拆迁”的理念。为确保安置房建设顺利进行,一是安排了充足的建设资金,用于海甸溪北岸旧城改造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房建设;二是采取拆、建同时进行的方式;三是市政府指定的海口市城建集团所属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代建单位进行建设。目前,政府已在区内规划建设九个安置小区,用地面积约304亩,提供安置房约7161套、建筑面积约68.4万m2,分布于沿江二路沿线。东区和西区安置房计划2008年10月开工,2010年4月交房;中区安置房计划2009年1月开工,2010年7月交房。目前区内安置房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界址放桩、方案设计等。其他开工前各项手续将与安置区的拆除清理工作同步进行,一旦拆完立即进场施工。
五问:住房困难户有何优惠政策?
据介绍,此次改造中将对住房困难户、特困户予以照顾倾斜。被拆迁现状房屋及附属物的房地产评估价、补助和奖励总额(不含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低于45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价值的,按45平方米提供安置房,不结算差价。被拆迁人属于特困户、低保户和《海口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其现状房屋及附属物的房地产评估价、补助和奖励总额(不含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低于6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价值的,拆迁人根据安置房实际户型面积提供60平方米以内的安置房,不结算差价。
六问:海甸溪历史文化印记何去何从
全长2840米、宽350多米的海甸溪是古海口的起源,一道小溪承载着海口的许多历史,也传承着海口的民俗文化。据了解,在此次改造中,将尽量保留当地居民生活习惯,采取就近安置和区内安置为主;在规划中保留多个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庙宇等设施。此外,根据《海口市海甸溪北岸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北岸大部分的庙宇给予保留,同时保留庙宇前古树、戏台;古树在使用功能上转化为公共活动中心,将作为历史文化的传承得以留存下来。
七问:老年被拆迁户是否有照顾?
户口在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当年年龄男性60周岁(含60岁)以上、女性55周岁(含55岁)以上,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负担,解决了户口在拆迁范围内老年人医疗保险的后顾之忧。
八问:拆迁后子女教育怎么办?
据介绍,被拆迁人的子女可以选择继续就读原学校,也可以选择转学就读。需要转学就读的,教育主管部门将依据其新迁住址划定的招生范围免费办理。
九问:被拆迁户有何就业扶持政策?
被拆迁人中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由人事劳动主管部门给予核发《再就业优惠证》,纳入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被拆迁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属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人事劳动主管部门给予其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被拆迁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依照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政策,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及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有关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实行财政补贴或扶持的各类社会公益性岗位,有关部门应当优先安排被拆迁人中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十问:被拆迁户购房有何优惠政策?
被拆迁人因拆迁而重新购买住房或置换安置房的,免交房屋档案保管费,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房屋档案查阅费,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被拆迁人安置房管道燃气安装费和开户费,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价格给予20%的优惠;被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确定的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被拆迁人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此外,被拆迁人中的个体工商户原已办理营业执照的,在拆迁安置过渡期间申请暂停营业,工商管理部门免收工商管理费。
170户渔民
有了近水的集中安置地
出海、打渔、吃鱼,入海口的海甸溪,有着一批祖祖辈辈靠海生活的居民。旧城改造拆迁后,他们的生产生活是否依然能够继续?海口市副市长丁竹今天表示,政府将会为渔民设置集中安置点。
丁竹表示,经过旧改办的调查统计目前涉及到拆迁的居民中170余户是渔民。对于这个群体,政府尊重他们的生活生产方式,对于这部分居民进行集中安置、统一安排放置、晾晒渔具的场所。而安置地也考虑在近水的地方,初步选择在横沟河附近。
拆迁改造以后,有的渔民可能面临转产的选择,丁竹表示,对此他们已经进行了一些初步的摸底调查,渔民中诉求转产的比例不高,如有美兰区政府将加以引导发展第三产业。(刘艳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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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林莹 刘艳 梁婕 |
编辑:史 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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