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人民网 人民网海南视窗
新闻报料:68961992
服务热线:68961929
 独家报道 海南要闻 琼岛各地 专题新闻 百姓声音 海南焦点 时事政治 社会法治 财经消费 科技文化 娱乐时尚 体育赛事 饮食养生 IT·家电 图片新闻 热点回顾 滚动
海口实行分道行驶逾百日 摩托车道竟成停车场
位置: 视窗首页 > 新闻 > 海南要闻 > 正文 字号:  
海口实行分道行驶逾百日 摩托车道竟成停车场
2008年07月16日08:35

  据了解,海口交巡警部门规定,自4月1日起在凤翔路、南沙路、人民大道等10条道路实行摩托车分道行驶,至今已逾百日,现在情况到底如何?是否像市民所反映的摩托车在专用车道行驶也是障碍重重?昨日,记者对这些路段进行了调查。
  
   市民反映:
  
   摩托车道障碍重重
  
   韩先生介绍,他每天开摩托车在海口市区跑业务,但近来途经交巡警部门专门划有摩托车道的路段时,发现专用车道并不好走,这些路段都存在被占道、电单车乱闯等情况,一些路段摩托车道交通秩序比较混乱。
  
   韩先生说,因为多条路段秩序太乱,虽然交巡警部门规定在专用车道中行驶速度最高限制在30公里,但他在专用车道开车根本达不到该速度,有时赶时间只好开到机动车道上。“既然交巡警部门划定摩托车专用车道,那现在为何不坚持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让摩托车道名副其实?否则还不如不分道。”韩先生很不解。
  
   在多条路段,记者看到,虽然沿路设置了摩托车导向标志牌,但不少摩托车司机视而不见,都开上了机动车道。采访中,多名摩托车主表示,在摩托车道上开车太不方便,很多时候他们都是在机动车道上开。
  
   据了解,实施分道行驶的道路分两类,一是海秀中路、海秀西路、人民大道、海甸五西路、龙昆南路、凤翔路、国兴东路、国兴西路的非机动车道(原)使用黄色虚线重新划分为摩托车道(左)和非机动车道(右),途经以上道路的摩托车必须在划分的摩托车道内行驶;二是丘海大道、新大洲大道、南沙路的非机动车道按照摩托车、非机动车混合道路的性质使用。
  
   记者调查:
  
   摩托车道成小车停车场
  
   昨日上午,记者沿着凤翔路走访时,在凤翔大厦路段看到,附近一个工地中开出来两辆庞大的混凝土车停放在摩托车道上,将摩托车道堵得严实,工人正在清洗车辆,水花到处溅。而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经过该处时,只好绕道开到机动车道上。在对面路段的摩托车道上,也一字停放着几辆小轿车。
  
   记者在海秀中路看到,占道现象同样严重,从粤通宾馆至海垦天桥路段,占道停车的小车和小货车排满了该路段,不仅有多辆车占着非机动车道,有的就干脆停在摩托车道上。记者问一名停车在黄色虚线左边的私家车车主,是否知道已经占用了摩托车道。对方很不耐烦地说:“右边还有那么宽,你都过不了?”
  
   从金宇路拐进南沙路时,虽然看到分道处有卡通交警指示摩托车走专用车道,但因为该入口处停放并排停着两辆小车,摩托车根本过不去。昌茂花园门口处的专用车道上,不仅有小车占道停车,还有几名摊贩在占道叫卖。
  
   在南沙路坡博市场门口处,四五辆小轿车将摩托车道入口堵得严严实实,经过的摩托车只好纷纷掉头到机动车道上,一时间,该路段交通受到堵塞。在南沙城市广场路段,20多辆农用车、小货车在摩托车道上一溜排开等活,还有多名司机们围聚在车道上打牌,摩托车在里面难以正常行驶。在新大洲大道、人民大道等路段,同样存在小车占道情况。
  
   记者开摩托车进行亲身体验时发现,造成摩托车在专用车道难以正常“专用”的原因不仅是小车严重占道,而且还因电单车、摩托车在专用车道随意逆行。
  
   在海秀中路中行路段,一些小车为省事,从对面路段左转弯开进摩托车道后便逆行,让正常行驶的摩托车不得不赶紧停在绿化带边沿,让其先过去。此外,该路段的电单车、摩托车逆行现象也较严重,记者经过时,许多电单车、摩托车从前面开骑过来,就连电单车的车速也都很快,一些电单车主还在正常行驶的摩托车辆当中窜来窜去,让记者感到提心吊胆。在南沙路、人民大道,电单车、摩托车随意逆行情况较为严重。
  
   海口交警:
  
   违反分道行驶规定将从严查处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海口市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海口实行摩托车分道行驶至今效果明显,交通事故发生少了许多,摩托车速度也降慢了,而小汽车经过这10条路段时也提高了速度。据介绍,交巡警部门还会再增加其他的路段设置摩托车专用车道。
  
   至于市民所反映的专用车道存在占道、逆行等现象,该负责人表示,交巡警部门将加大对阻碍和影响摩托车在专用车道行驶的车辆进行清理力度,对于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行为,如占道停车、逆向行驶和占道摆卖等,警方将从严查处,如果因逆行引发交通事故的,逆行车辆将负全责。摩托车如不按规定行驶也将受罚。
  
  

来源:海南特区报    作者:钟起的 陈亮    编辑:史 亮
返回首页 进入海南新闻中心 加入收藏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人民网海南视窗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人民网海南视窗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更多评论 新闻纠错与建议:0898—68961929   
J 浏览更多评论 注册会员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人民网海南视窗敬告网友
1、本新闻评论均系网友自行发布,其内容未经证实,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其言论而引发任何纠纷,由发布者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严禁利用本新闻评论诽谤、攻击他人,或发表煽动性言论,否则本网将限制放行,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3、欢迎网友提供新闻线索,本网将根据其重要性或新闻价值进行采访调查。
分类信息---汇集海南百业商讯
 电脑网络 金融证券 人才招聘 个人求职 教育培训 电信电器 工农渔林 家政服务 招商合作 旅游票务 交友征婚
 生活娱乐 机 动 车 交通物流 求医问药 典当拍卖 办公采购 房屋租赁 房产交易 家居装饰 报料投诉 其 它
 图片新闻 海南新闻图片 健康图库 汽车图库 香车靓影 海南楼盘图库 装修图库 教育图库 更多 
搜索
海南要闻 更多>>
独家报道 更多>>
百姓声音 更多>>
椰岛时评 更多>>
专题新闻 更多>>
海南焦点 更多>>
72小时热点新闻回顾 更多>>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 用户注册 | VIP会员 | 广告服务 | 数据服务 | 招聘信息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海南视窗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59934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人民网) 人民日报驻海南记者站 电话:0898-68961929 传真:68961929   电子邮箱:webmaster@0898.net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海南省委大院第五办公楼 海口市海垦东路58号华侨新村B20别墅 邮编:570206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         特邀法律顾问:王海君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