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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管道燃气初装费”存废之争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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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管道燃气初装费”存废之争何时休?
2008年07月09日23:31



两位老市民正在办理初装费退款手续


   新闻背景
  
   广东省物价局2006年12月26日下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广东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的通知》称,“各地必须停止以管道燃气初装费、增容费、开户费等名目收取费用。今后,任何单位都不得再向用户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此类费用。”广东省物价局的公开表态,并以文件形式表明了“官方立场”。收取了19年的燃气初装费在广东被叫停,立刻在全国各省市掀起“管道燃气初装费”该否存废之争。
  
   2008年7月2日从海口市燃气管理办公室传来一个令海口居民兴奋的消息:1993年4月至1998年2月已交纳煤气开发费但无法安装燃气管道的个人用户,可以在7月7日至10月30日办理退款手续。至此,深埋海口居民心底15年的质疑,终于得以释怀。不少用户在领回2500元初装费退款的同时,也在热盼海口尽快取消该项收费,让安全便捷的管道燃气贯通千家万户,真正做到让惠于民。

  
  
市民热盼
  
   退款补偿能否催生“叫停机制”

  
   9日上午记者从海口市城建局获悉,目前已有200余用户办理好“初装费”补退手续,他们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领到2500元款项。不少办理完补退手续的海口市民在欣喜之余纷纷又提出质疑:补偿退款终究不能替代管道燃气入户让居民受惠,政府为何不出台停止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的机制,让每一位海口居民都能顺利使用上管道燃气,感受管道燃气入户家中所带来的安全便捷功效呢?
  
   据海口市建设局燃气管理办公室徐少萍副主任介绍,1993年海口市开始建设燃气管道工程。当时管道燃气因价格比瓶装燃气便宜,不少市民交纳了2500元左右的初装费申请安装。1992年11月13日,海口市政府颁发的《海口市煤气开发费征收和使用办法》明确了煤气开发费(即初装费)由海口市煤气总公司负责征收,存入“海口市城市煤气开发费专户”。1998年,省物价局和省财税厅取消的31项收费项目中,将海口市煤气开发费作为清理项目予以取消。原煤气开发费的使用由海口计划局根据燃气管道发展规划,按计划拨付给海口煤气管理总公司用于燃气管道的建设。收取的煤气开发费,除按标准交纳营业税外,其余部分全部用于燃气管道建设,形成的资产已确认为国有资产并统一管理,由海口煤气管理总公司负责经营、管理。
  
   据了解,截至去年年底,海口市燃气管道已安装用户突破7万户。利用管道燃气做饭、洗澡早已融入每一家管道用户的日常生活,成为他们不能离弃的生活必需。据海口市建设局燃气管理办公室不完全统计,海口市平均每年都会新增2000余户开通管道燃气的居民,仅填报开通申请的用户每年都多达800余户。但是高额的管道燃气初装费用,还是让不少想开通管道燃气但又承担不起费用的海口市民只能望洋兴叹,这些市民只能期盼海口的管道燃气初装费能够早日被叫停。
  
  
备受争议
  
   高额“初装费”增加市民负担

  
   2008年2月25日,在海口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冯德生提出:海口燃气初装费过高,建议取消或降低管道燃气初装费。冯德生委员认为,目前海口居民如安装管道煤气,需要交纳高达1800元的管道燃气初装费,再加上更换灶具、热水器等设施,总共要一次性投入3000元左右,这个数字对于海口地区居民用户,尤其是低收入群体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经济负担。冯德生委员建议,取消或降低初装费,让更多贫困家庭都能用上管道燃气,建议政府在今年新增的财力中,将燃气初装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投资,将燃气初装费降到1000元以下。冯德生委员的这一提议,得到了海口市民的极力支持。
  
   9日下午,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海口实行取消初装费,遭遇到如燃气价格形成机制、气价计费方式、燃气企业改制市场化运作等诸多障碍。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居民用气占城市管道燃气总用气量的比例不足30%,但却占据了城市管道投资的80%,如果没有初装费的补偿,燃气企业根本无法持续承担燃气供应服务,更谈不上投资回收和资本回报,也必然会造成气价大幅上涨的压力。
  
  
尴尬境地
  
   近期取消“初装费”可能性不大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口市燃气管理办公室为市民补退遗留款项的做法,是政府的积极行为,但并不代表“初装费”的存在不合理。向用户收取管道初装费,是企业成本补偿的一种方式,正常情况下城市管网建设应由政府公共财政投资。但目前情况下,多数地方政府财力有限,不能对管网建设投入大量资金或给予财政补贴,而由企业投入巨资建设管网,就必须允许给予成本补偿。通过向用户收取初装费来补偿投资成本,这是全国通用的做法,目前海南省也是采取这种做法。新装燃气管道入网初装费的标准为:居民用户1800元;工业、经营服务业用户按其设计日用气量每立方米600元;其他集体用户(包括部队、学校、社会福利单位、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用户)按其设计日用气量每立方米450元。
  
   省物价局表示,能否停收初装费,关键是解决好企业成本补偿的问题。作为具有公益性的城市管网等基础设施,如能由政府投资或财政补贴,初装费理应免收。如全部成本由企业承担,又不允许企业收取初装费,企业就只能通过提高气价增加补偿成本,如此一来群众并不可能得到实惠。如果没有财政投入或补贴,又不允许企业大幅度提高气价,停收初装费企业将难于接受。目前,初装费补偿了海口燃气管网部分的硬件设施成本,使其得以正常运营,同时又由于企业部分投资成本通过初装费收入得以补偿,可以使气价保持在一个群众能承受的价位,从而促进了城市燃气事业的发展。
  
   该负责人还表示,前年考虑过要调低海口新装燃气管道入网初装费,但由于当时气价、油价连连上涨,所以不得不先把该项计划暂停实施。而新装燃气管道入网初装费问题涉及到企业、市民等多方利益。对于取消或降低管道燃气初装费的问题,还需政府和企业联动实施全面调研后才能有所答复,但海口近期应该不会马上取消或降低管道燃气初装费。
  
  
发展前景
  
   管道燃气将入椰城千家万户

  
   海口市建设局局长杜海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随着城市规划建设及管道燃气管网的铺设,部分海口居民已经安装好了管道燃气。但是分布在海口海甸岛福安村、六庙,新华南、北路,博爱南、北路,龙昆上、下村,道客村,滨濂村等老城区域的部分居民却不能顺利安装管道燃气。这些老城区的房屋建设密集,道路畅通不顺,地下管道线路情况复杂,不便于架设施工。有关部门为这部分用户办理了退款手续。
  
   杜局长介绍说,1992年11月海口市政府出台的《海口市煤气管理暂行规定》,允许通过各种融资方式,发展城市管道燃气事业。城市管网,作为具有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其发展应该是与城市整体规划建设同步的,城市管网的架设也必将跟随城市发展步调,渐渐被市民接纳、认可。杜局长还表示,目前,依照海口城市的整体发展水平和进度,同时也结合海口老城区近年来的改造程度及趋势来看,安全、便捷的管道燃气安装使用应该会趋向普及,相信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管道燃气将有望入户大部分海口居民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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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旅报    作者:闵旭峰    编辑:海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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