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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安厅答复:拟对“电摩”进行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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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安厅答复:拟对“电摩”进行登记管理
2008年07月07日10:46

  对电动自行车如何管理是市民最为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今年2月份,省政协委员沈宁江就相关问题向有关部门“上书”,希望我省尽快出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章。省公安厅近日在答复中指出,我省拟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依法进行登记管理。同时,省公安厅也将进一步明确哪些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群众买什么样的车才可以上路。
  
   政协委员“上书”:“电摩”管理缺失“惹祸”不少
  
   省政协委员沈宁江在“上书”上表示,由于价格便宜使用灵活,近3年来海口市区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数量狂增,问题也越来越多。
  
   由于无证无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和逆行的现象屡见不鲜,上路不分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给海口市区的交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据统计,2006年1月至11月,因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引发的交通事故达六百余起。
  
   据了解,目前在海口市区道路上行驶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有几十种,其中95%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主要问题是超速、超重、超大、“摩托”款式,而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一般仅能用一年,电池对环境的污染非常严重。
  
   综合上述情况,沈宁江希望我省尽早出台相关规定或法规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进行规范管理。
  
   省公安厅答复:拟对“电摩”进行登记管理
  
   省公安厅近日在答复上指出,我省一直对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的管理问题极为重视。2005年12月9日,省政府法制办专门举办了立法听证会,广泛听取与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论证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008年初,该厅还专门组织有关人员赴北京等地就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进行实地考察,注意学习借鉴外省的经验。目前,省公安厅已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对电动自行车依法进行登记的请示》,进一步阐述了我省电动自行车依法实行登记管理的必要性。
  
   省公安厅认为,对我省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实施登记管理,有利于维护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省公安厅也将进一步明确,哪些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群众买什么样的车才能上路。
  
   省公安厅称,在我省尚未实施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登记管理制度之前,该厅将继续积极会同质检、工商、环保等部门,争取尽快制定出我省电动自行车销售、道路行驶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目前,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闯红灯、逆行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将按照相关规定罚款20元。
  
  

来源:海南经济报    作者:王蓓蓓    编辑:史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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