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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率先启动门诊统筹办法 农民看门诊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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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率先启动门诊统筹办法 农民看门诊可报销
2008年07月02日12:29

  7月1日上午,临高县的罗鸿诗带着儿子来到博厚中心卫生院看病,医生给他儿子开了35.5元的消炎针药,但他只付了20.5元。作为临高县第一位新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办法的受惠者,罗鸿诗享受到了15元报销款。据了解,7月1日,临高县在我省率先启动门诊统筹办法,只要在临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到门诊看病就能享受报销的新实惠。该县对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方案做出调整,住院起付、住院报销补偿比例、及报销封顶线都做出了调整,封顶线调高到3万元。另外,新生婴儿也可享受报销。
  
   单次门诊报销15元封顶
  
   据介绍,临高县从新农合统筹基金中提取25元/人年,用作门诊统筹资金。此次实施的门诊报销办法,目前只限于在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也就是在乡镇卫生院一级门诊看病才可以报销。且农民必须在自己参合的所在镇报销,不得跨镇报销。报销不设起付线,单次卫生院单次门诊费用报销补偿比例定为50%,单次门诊报销封顶为15元/次,纯中药门诊处方的报销封顶为18元/次。原则上每户参合农民年门诊补偿次数不超过20次,每户门诊报销封顶为300元/年。
  
   报销的方法也很简单,农民看病时要携带新农合医疗证,到卫生院看完病交钱时,由卫生院当场为就诊病人垫付应该报销的门诊医药费用,垫付的费用再由医疗机构逐月与县合管办结算。这样,农民就省却了麻烦,不用先付钱然后再拿着单子跑到合管办报销。
  
   治疗费药品费均可报销
  
   据了解,门诊报销的范围包括治疗费、医技检查化验费、材料费和规定目录之内的药品费。治疗费包括肌肉注射、静脉注射、洗胃、换药、小型清创缝合等费用,医技检查化验费则限于院内小于30元/次的费用,材料费包括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等。报销的药品目录略小于住院药品目录,但由于卫生院门诊只能接受一些常见病的门诊治疗,所以基本可以满足患者要求。
  
   我省逐步实施门诊报销
  
   临高县合管办主任赵学来告诉记者,增加卫生院门诊报销可以吸引更多的人到卫生院看病,也扩大了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引导参合农民有病早治,减少不必要的住院费用。但增加门诊报销也增加了参合统筹资金的支出,为了保证统筹资金不出现超支的危险,合管办也对门诊报销的支付进行了严格监督检查,对于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违规者,县合管办将拒付其所发生的医药费用,并扣除该单位10—15倍的质保金。
  
   据悉,如果发现医生有分解处方、虚开处方(冒名签字)或开具与治疗疾病无关的药品、未使用统一版本处方开药、处方必填项目填写未完整、无患者签名和盖指模印、报账处方与存根处方记录不一、处方书写不符合规范要求、报销后未在规定时限内上网记录或未记入医疗证、超时报账、虚抬药价或巧立名目乱收费等行为,由相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酌情给予个人罚款,对屡教不改者,取消其执业资格,严重者移送司法部门处理。而卫生院院长对辖区内实施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负总责,如发现有较大款额(300元以上)或较多人次(10人次以上)违规,或发生两次以上类似性质违规行为等,将以失职行为论处,追究管理及有关人员责任。
  
   据悉,继临高开始实施门诊报销办法后,我省其它市县也将于第三季度开始逐步推广实施。
  
   报销封顶调高至3万元
  
   据了解,临高县规定,住院起付线以600元/人年为标准,实行逐次累计核算,即当年住院起付累计达到600元/人年后,其住院免除起付线。同时规定,在县内住院治疗,卫生院报销补偿70%,县级医院报销补偿55%。在县外住院治疗,经转诊者报销补偿45%,非转诊者报销补偿35%。最低住院报销补偿比例从原来的20%提高到25%。
  
   参合农民住院报销补偿封顶线,从原来的1.3万元/人年提到3万元/人年。慢性病门诊补偿封顶线从原来的1000元/人年提高到1500元/人年。住院分娩报销补偿也从原来正常住院分娩200元/例提高到250元/例。
  
   新生儿也可享受报销
  
   临高县合管办主任赵学来告诉记者,原来新生婴儿不能享受新农合的报销实惠,从而导致许多家庭增加负担。据不完全统计,临高县每年有近五千名这样的新生儿,由于他们出生的时间不在新农合的缴费时间,于是不能及时缴费参合享受报销补偿。但新生婴儿生病却是最频繁的,这也给参合家庭带来新的经济负担。
  
   为此,考虑到这部分人的情况,临高县增加新规定,即参合农民在有效保障期内出生的婴儿,已错过缴费时间的,可以以母亲名义享受新农合报销补偿,母子报销补偿捆绑计算,报销补偿额以母亲的封顶线为限。但到第二年新农合缴费时间,则必须缴费才能享受报销补偿。
  
  

来源:海南经济报    作者:常珊珊    编辑:史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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