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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明确表态:海南“交叉供肾”手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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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明确表态:海南“交叉供肾”手术合法
2008年06月19日07:00


  
  
   调查:
  
   卫生部出台文件认可

  
   “卫生部调查组来后,当天就给我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肖院长回忆道,虽经院方多次挽留,但因经济紧张不愿再给医院添麻烦的何一文、何志刚一行还是在患者初步康复后,于1月14日出院返湘了。就在他们回湖南的第二天,由卫生部医政司领导、广东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器官移植专家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组成的卫生部调查组来医院进行了专项调查。
  
   “调查组审查了所有的手术资料后,当晚就表态,虽然我们在公证等细节上还有所不足,但是我们在大原则、大方向上没有失误。”笑容再次不经意间浮上了肖劲逐的脸庞。
  
   “不过,在卫生部没有最终出台文件肯定之前,我们也不敢再贸然行事了,甚至还把肾移植手术停了一段时间。”
  
   “那一段,我们的电话都快被打爆了!”医院外联部的王志刚告诉记者,手术后的一个月内,除了本地媒体,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香港大公报等也纷纷派出记者,对此次手术进行报道。不少职工也感到了压力。但是此时,社会舆论开始向海南农垦总局医院倾斜了。
  
   “很多人给我打电话表示关心。”肖院长说,包括来自我国最早的器官移植机构——同济医科大学器官移植研究所的曾凡军教授、曾拒绝此次手术的广医二医院的器官移植专家老陈,还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领导,都明确表示支持这次手术。而一项网络调查也显示:支持交叉换肾的占到95.25%,反对者仅占2.89%。
  
   “最高兴的当然是听到卫生部的明确表态!”肖院长开始有些激动了。他介绍说,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6月13日在上海出席第三届中国移植运动会暨第二届中国器官捐献纪念日时,明确表示,5月份举行的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作出决定,“两个患者家庭之间交叉供肾是合法的”,这个决定已成文下发给164家获准开展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
  
   人性的进步
  
   法律的进步

  
   连日来,卫生部下文允许交叉换肾的消息引起了各界的强烈反响,盛赞法规解释的人性化。但是这一切,似乎都不如已回到常德的何一文和何志刚的话来得直接。何一文说:“由于尿毒症的影响,我的左眼几乎失明,右眼也只有一点微光。如果换肾手术早点做,不拖那么久,我的眼睛可能也不会成这个样子。”而已能正常工作的何志刚则表示:“我觉得我们吃的苦还是蛮值得。想不到我们惊动了国家的法律,为后面的病人清除了障碍。”
  
   当然,也有专家不无担心,怕如果随意许可交叉换肾,有可能给器官买卖提供可乘之机。对此,肖劲逐表示;“社会在进步,只要我们自己心中有杆秤,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将最好的技术给病人,就一定能做出最好的选择。”
  
   对于网民盛赞海南交叉换肾是“人性的进步、法律的进步”的说法,肖劲逐有些动情地说:“只要是公正评价,我们都接受!当时我们只是站在患者第一、生命第一的立场上罢了。”他说,能借这个机遇促使国家相关部门对《移植条例》中不完善的地方、描述不准确的地方进行解释、修改,推进我国器官移植事业的发展,那是求之不得的。
  
   “其实我们肖院长也有点傻。”在将要结束采访的时候,肾移植专科的一位护士突然对记者说,“这次交叉换肾,相当于四台手术,不仅风险大,按正常来说至少要收15万元的医疗费,可是我们医院免这免那,只收了人家三万六,还倒贴一大笔!”
  
   关于这个说法,记者在农垦总局医院的住院部结算单上找到了印证。
  
   “生命远比金钱重要!我更关注的还是我国的器官移植事业。”肖劲逐转移了话题:“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器官移植事业难就难在供体严重匮乏。”
  
   肖院长曾在国外进修,他说,在新加坡,法律规定,没有公开声明死后不愿捐献器官者,就自动被视为是捐献者,其遗体器官就会成为捐献器官。因此,新加坡的器官移植事业相当发达。而我国百姓由于传统思想的影响,器官供体远远不能满足患者需求。
  
   “在海南,仅等待肾脏供体的病人就达几百人,我们医院就有40名肾病患者在等。”肖院长说,在国外发达国家,由于人们的器官捐献意识较强,等待供体的患者往往在半年内就可配型成功,而在我国,等待时间基本在两年以上,而这期间,不仅患者的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还经常留下生命遗憾。
  
   “捐献器官就是延续自己生命!”肖院长呼吁全社会都来支持器官移植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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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日报      编辑:胡 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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