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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搞男女关系被丈夫数落 儋州一女子泄愤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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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搞男女关系被丈夫数落 儋州一女子泄愤杀子
2008年06月16日16:18


  因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一女子被丈夫数落后心生怨恨,为泄愤竟将自己的儿子残忍杀害。日前,海南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符不同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今年45岁的符不同是儋州市和庆镇美巢村人。经法院审理查明,符不同与他人有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其丈夫夫陈某曾认为次子陈某某(1994年9月30日出生)是符不同和别人所生,符不同对此心生怨恨。2007年1月11日早上,陈某某依照吩咐,准备到尧龙水库更换其家渔网上空的电灯泡。符不同便尾随陈某某到水库岸边,将陈某某推倒在地猛掐其脖子至其昏迷。然后,符不同用小船将陈某某载到尧龙水库其家下渔网的水域,将其扔进水库,伪造陈某某触电溺水死亡的假象。中午,其丈夫陈某听说陈某某触电落水后赶到现场,和符不同一起将陈某某的尸体打捞上岸。经鉴定,陈某某系生前被他人扼压颈部和溺水造成窒息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符不同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该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而发生于家庭成员间,且符不同系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患者,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也请求对其从轻判处,故酌情依法对符不同作出上述从轻判处。
  
  
来源:海南经济报    作者:王焕娟 刘佳    编辑:史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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