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岁初中女生险被“潜规则”,涉案人疑潜逃 |
| 2008年06月11日08:04 |

这是乐乐提供给的个人照片

乐乐在包包和阿紫的空间日记里留言的截图
15岁初中女生险被“潜规则”
一名明天才将满15岁的初中女生,在“贱女孩”包包和阿紫的空间日记中留言,讲述了今年初自己和一位朋友曾经被一名加入“源源影视工作室”的师姐邀请,为“源源影视”拍摄泳装等照片,并且遭到胡卫东等人要和她们发生性关系的不法要求。幸好由于害怕和对“源源影视”行为的怀疑,她们并没有答应胡卫东的要求。在看到包包和阿紫指证“源源影视”的报道后,她决定把自己的遭遇说出来。
昨日,时报记者联系到这名化名为“乐乐”的未成年少女,从了解到的更多的细节中看出,“源源影视”背后似乎有着更大的阴影,还有其他未成年少女牵涉其中。
乐乐还向时报记者表示,如果有需要她愿意作证。
昨日上午,双胞胎“贱女孩”包包和阿紫发表了一篇名为《15岁女初中生举报源源影视》的文章。文中透露,一名叫“乐乐”的初三女生在日记中给她们留言,说她也曾经到“源源影视”拍摄照片,期间胡卫东和孟志邦也要求和她发生关系,并要求她能够和其他投资人也发生关系,从他们身上赚钱等。
“要红就要被潜规则”
“他们就给我们俩讲所谓演艺圈的‘潜规则’,说我们如果想出名,想有人包装。想有人在我们身上出钱,就要和经纪人一类上床。听了这句我就觉得很诧异。”乐乐在留言里写道。
乐乐在文章里说,当她和朋友知道如果要被捧红,就一定要经历“潜规则”之后,感到非常害怕,回家之后就没有再和“源源影视”联系了,并且连电话号码也更换了。
“姓王的师姐介绍的”
随后,时报记者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了这名到这个月12日,也就是明天才年满15岁的未成年少女乐乐。
据乐乐说,当时是一个比她大2岁的姓王的师姐介绍她去“源源影视”拍照片的,“师姐是学导演专业的,和我一样,都是八一艺术学校的学生。”乐乐向记者说,今年初,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她从王师姐那里知道了“源源影视”,而那位师姐就在这个工作室里工作,之后第二天她就和同学一起上到“源源影视”。“上到公司之后,胡卫东和孟志邦就要帮我们拍照,说是为我们试镜,还说我们所穿的衣服不行,要换他们工作室的衣服,我们先是为他们拍摄了一些时装照,后来他要求我们拍泳装,但我们死活不答应。”乐乐向记者回忆说。
“我随时准备做证人”
乐乐还说,拍摄照片后,胡卫东和孟志邦便请她们到“金源”吃火锅,并在吃火锅的过程中不断讲包包和阿紫被他们捧红的事,然后又不断地提到娱乐圈的“潜规则”,“他们甚至还问我们是不是处女,喜欢他们哪一个,还说和他们上床比和‘投资人’上床要好,发生关系后他们会更努力地捧红我们。”乐乐心有余悸地向记者回忆说,“当天晚上师姐还打电话来,让我到一酒吧陪‘投资人’,但是我拒绝了,后来连手机号码也更换了,落在源源影视的衣服也不敢回去拿,照片当然一张也没有拿到了。”
乐乐向记者说,她是看到包包和阿紫公开指正“源源影视”之后,才决定把自己的遭遇也说出来,希望能够对案情有帮助,“但是我现在正准备期末考试,还没有到公安局去举报或者指证,但是如果他们有什么需要我配合的话,我一定会站出来,指证他们。”
涉案人员疑已潜逃
“胡卫东、孟志邦,我们也劝你们到公安局投案自首。”6月8日,双胞胎女孩在空间上发表文章《坏人一定会得到惩罚的》,指胡卫东和孟志邦已经潜逃,并劝说他们到公安局自首。除此之外,该日志还发表感言,感谢各个媒体和网站给予她们说话的机会,感谢网友们的支持和鼓励。
昨日,记者再次致电北京海淀公安分局,了解包包和阿紫案件的调查进展,但再次遭到了相关警员的拒绝,表示不会透露任何调查中案件的信息,也不接受记者的采访。(大洋网-信息时报)
|
| 来源:北方网 |
编辑:杨 晓 |
【人民网海南视窗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人民网海南视窗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
|
|
|
人民网海南视窗敬告网友
1、本新闻评论均系网友自行发布,其内容未经证实,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其言论而引发任何纠纷,由发布者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严禁利用本新闻评论诽谤、攻击他人,或发表煽动性言论,否则本网将限制放行,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3、欢迎网友提供新闻线索,本网将根据其重要性或新闻价值进行采访调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