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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保铭强调: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城乡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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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保铭强调: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城乡规划体系
2008年05月28日07:10

  省规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四总规,罗保铭在会上强调
  
   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城乡规划体系
  
   会议通过的《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为国内首个省级新农村建设总规
  
   今天召开的海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规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等4个总规。省委副书记、省长罗保铭在会上强调,城乡规划是一项先导性、战略性、全局性工作,要按照省第五次党代会和5月15日省委常委扩大会的要求,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城乡规划体系。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方晓宇,省政府秘书长徐庄及各席位委员、专家委员出席会议。在一天的审议过程中,大家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修改完善的好意见和建议,并以无记名投票形式,原则通过《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临高县金牌港工业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定安县南丽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琼中县百花岭风景名胜区规划》4个总规。
  
   罗保铭在总结讲话中说,海南正处在加快发展的新的历史起点上,今年是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0周年,不久前胡锦涛、李克强、回良玉、曾培炎等领导同志先后莅临海南考察指导工作,对海南经济特区继续发挥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作用寄予厚望,我们要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城乡规划体系,有力促进海南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城乡统筹、有序发展。
  
   罗保铭说,近年来我省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涵盖城乡、兼顾近中远期的比较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今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正式实施,国内多数省份以城乡统筹为核心的城乡规划工作开始起步,而《海南城乡总体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并开始实施。今天通过的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是以海南城乡整体规划为指导编制的,并得到了专家的较高评价,这都充分体现了经济特区在城乡规划方面先行先试的精神。希望大家深刻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对海南的要求和期望,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城乡规划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通过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实现海南又好又快发展。
  
   罗保铭强调,城乡规划工作要进一步服务于又好又快发展这一核心任务。海南还属于欠发达地区,只有加快发展,我们才能够在日益激烈的区域竞争中,发现、培育和壮大我们的核心竞争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产业优势,在区域分工协作中争得一席之地。过去几年我省城乡规划工作在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后,城乡规划工作要始终围绕重点项目,提前规划、提前谋划,要将规划作为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服务经济建设,维护公共利益,关注民生问题,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力争有新的突破。
  
   罗保铭指出,城乡规划工作要围绕生态文明示范省建设要求扎实推进,要始终坚持生态立省、以人为本,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把生态文明的理念贯穿到城乡规划编制当中,科学确定城市、小城镇和乡村的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等各个方面。使规划既能指导我省城乡建设和发展,又能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
  
   罗保铭强调,要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这次的规划提出了土地综合整理和乡村空间重构问题,对今后发展将产生长远的指导作用。海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要突出海南热带特色农业在全国的独特地位和作用,二要注重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基本民生问题。要通过前瞻性的规划引导、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的政策措施和良好的公共服务,激发农民遵守规划、有序建设的积极性,实现农村社会财富的有效积累。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对村镇建设的支持力度,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完善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配置,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罗保铭特别指出,汶川大地震给了我们极大启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执行铁的制度,严格按照有关建筑防震要求做好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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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成智 彭青林 王素芝    编辑:史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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