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人民网 人民网海南视窗
新闻报料:68961992
服务热线:68961929
 独家报道 海南要闻 琼岛各地 专题新闻 百姓声音 海南焦点 时事政治 社会法治 财经消费 科技文化 娱乐时尚 体育赛事 饮食养生 IT·家电 图片新闻 热点回顾 滚动
商家促销暗藏玄机,虚假打折让消费者落陷阱
位置: 视窗首页 > 新闻 > 海南要闻 > 正文 字号:  
商家促销暗藏玄机,虚假打折让消费者落陷阱
2008年05月08日09:28


新品上市纷纷打折销售


  五一前后,椰城各大商场、超市利用假期进行打折的促销活动随处可见,优惠活动的叫卖声不绝于耳,一张张写着“全场3折起”、“全场买一加1元送一”的促销牌,让消费者如坠雾境。“到处是打折的东西,也不知是真打折还是假打折?”
  
   现象一:虚虚实实让消费者“找不着北”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海口国贸某商场的一家品牌服装专卖店时,远远就能看到该店玻璃门上醒目地标着“全场5折”字样。“到处都是打折,真假只有商家自己明白。”虽然不少消费者都有这样的认识,但记者依然和不少消费者抵制不住优惠的诱惑,不约而同的进入店内,在店内转了一圈后发现不少衣服的架上都挂着有“新品上市”的字样,一看价格标签,价格可不低啊,但是却并没有发现明确打折的衣服。
  
   最后,记者在店内靠门口的一个货架上看到杂乱地摆放着一堆衣服,经询问才知道打折的便是这些过季的和快要过季的服装,一些价格不菲的新款服装并没有优惠。当记者问:门上写着“全场5折”,为什么新款衣服不打折?店内的一个售货员满脸不高兴地说:新款打折,我们挣什么?
  
   采访中记者还发现,有些商家在打出“全场最低2折起”或者其他折扣的促销广告后,当消费者真正前来消费时,却怎么也买不到所谓的2折产品,商家往往称这部分商品已经售完,事实上所谓的打折广告只是一个吸引消费者的噱头。
  
   现象二:虚假打折让消费者落“陷阱”
  
   日前,海口市民赵先生为了招待从北方过来的朋友,他便特地带着朋友一行四人来到海口海秀路一家大型饭店用餐,当时赵先生进入饭店时,店外都挂着类似消费满200元将有9折优惠的促销牌,同时如果消费者持有VIP卡,折扣还将低至8.5折。
  
   据赵先生介绍,当时用完餐后,他们一共消费了258元,如果按照饭店本身的打折规定,那赵先生只需要付210多元,但是当他拿着卡去买单时,收银员最后告诉他需付款243元。饭店工作人员看出了赵先生的疑问,解释称:酒店的酒水不在打折之列,另外肉类和特价菜也不打折,只有几样新鲜时蔬打折,现在物价都一直在涨,如果再优惠,就要亏本了。“我一看单据才发现除了几个时蔬(其实就是季节青菜)享受8.5折的优惠外,其他价格较高的一些菜依旧是原价买单。”赵先生表示气愤,“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还说最终解释权归店方,让我们感觉像是掉入了陷阱。”
  
   现象三:商品“原价”让人真假难辨
  
   记者在人气旺盛的海口解放西路进行了走访,其中不少服装店、箱包店和化妆品店内的货架上,都贴有打折的标签。其中服装、化妆品居多,其中防晒的化妆品最受消费者欢迎,而且不少产品还在搞促销活动,一款珍珠为原料的美白防晒的乳液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其包装上还标了买一赠一的字体(赠品为一瓶晒后修复液),该产品原价为每瓶75元,打6折后价格为45元。而随后记者在另外一个商场却发现,同一个牌子,同一款防晒乳液却并没有打折,价签上写着每瓶65元。这样的促销活动确实令消费者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不管商家使出什么样的促销手段,只要消费者能购平常心对待,不要有贪图小便宜的心理,理性购物,就不会中商家促销的陷阱。
  
   维权有招违规促销虚假打折可罚3万元
  
   据海南省消委会的工作人员介绍,一些促销活动中存在打折商品原价失实的情况,一些商家提供不出商品原价的原始资料,比如打折前的销售台账记录等等,还有的商家在优惠宣传与实际购买时存在不小的差异,这就有虚假打折和违规促销的嫌疑。因此,按照明码标价的原则,打折商品必须标明商品原价、现价及降价原因,并能够提供商品原价的证明,否则就是违法的,消费者一旦发现商家有此行为可以保留证据,比方宣传海报以及购物小票等向12315进行投诉。
  
   昨天下午,海南大宏律师事务所马相龙律师在接受商旅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早在2006年,国家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委就颁布了《零售商促销管理办法》,其中明确界定了商业促销活动中的价格欺诈行为,诸如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送等商业促销活动中的价格欺诈,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来源:商旅报    作者:姜飞、张超    编辑:海 燕
返回首页 进入海南新闻中心 加入收藏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人民网海南视窗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人民网海南视窗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更多评论 新闻纠错与建议:0898—68961929   
J 浏览更多评论 注册会员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人民网海南视窗敬告网友
1、本新闻评论均系网友自行发布,其内容未经证实,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其言论而引发任何纠纷,由发布者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严禁利用本新闻评论诽谤、攻击他人,或发表煽动性言论,否则本网将限制放行,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3、欢迎网友提供新闻线索,本网将根据其重要性或新闻价值进行采访调查。
分类信息---汇集海南百业商讯
 电脑网络 金融证券 人才招聘 个人求职 教育培训 电信电器 工农渔林 家政服务 招商合作 旅游票务 交友征婚
 生活娱乐 机 动 车 交通物流 求医问药 典当拍卖 办公采购 房屋租赁 房产交易 家居装饰 报料投诉 其 它
 图片新闻 海南新闻图片 健康图库 汽车图库 香车靓影 海南楼盘图库 装修图库 教育图库 更多 
搜索
海南要闻 更多>>
独家报道 更多>>
百姓声音 更多>>
椰岛时评 更多>>
专题新闻 更多>>
海南焦点 更多>>
72小时热点新闻回顾 更多>>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 用户注册 | VIP会员 | 广告服务 | 数据服务 | 招聘信息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海南视窗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59934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人民网) 人民日报驻海南记者站 电话:0898-68961929 传真:68961929   电子邮箱:webmaster@0898.net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海南省委大院第五办公楼 海口市海垦东路58号华侨新村B20别墅 邮编:570206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         特邀法律顾问:王海君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