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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生两例手足口病死亡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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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生两例手足口病死亡病例
2008年05月04日07:30

  5月3日傍晚,广东省卫生厅向记者通报,佛山市高明区两例手足口病死亡病例确诊为肠道病毒EV71感染。
  
   5月3日凌晨,广东省卫生厅通报了佛山市高明区1例怀疑为肠道病毒EV71手足口病死亡病例。经广东省疾控中心连夜检测,其脑脊液、血清及肛拭子肠道病毒EV71
  
   阴性,大便检测阳性,根据卫生部5月2日晚上发布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该病例确诊为肠道病毒EV71手足口病病例。
  
   这名患者为1岁6个月男孩,4月27日发病。5月2日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另外,广东省疾控中心对4月25日高明报告的另一例手足口病死亡病例的标本进行进一步检测,结果显示大便EV71阳性,该病例也确诊为肠道病毒EV71手足口病病例。
  
   广东省卫生厅5月3日已成立手足口病防治专家组,加强对全省手足口病防治指导。广东省卫生厅也已于5月2日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严格按照卫生部要求,从5月3日起,把手足口病纳入《传染病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切实加强对手足口病的监测和报告,认真做好手足口病重症病例的临床救治工作,加强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防治水平。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杨霞    编辑:胡 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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