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人民网 人民网海南视窗
新闻报料:68961992
服务热线:68961929
 本网专稿 海南要闻 琼岛各地 专题新闻 百姓声音 海南焦点 时事政治 社会法治 财经消费 科技文化 娱乐时尚 体育赛事 饮食养生 IT·家电 图片新闻 热点回顾 滚动
福州一摊主写忏悔信,自揭臭豆腐制作黑幕
位置: 视窗首页 > 新闻 > 社会法治 > 正文 字号:  
福州一摊主写忏悔信,自揭臭豆腐制作黑幕
2008年04月24日07:48



臭豆腐作坊堆满杂物,恶臭扑鼻,大缸中有毒卤水就是这样泡制成的


  

   忏悔信

   福州一摊主写忏悔信自揭臭豆腐制作黑幕
  
   “福州街边兜售的臭豆腐,大都是用腐肉、死田螺、臭鸡蛋、潲水和硼砂、硫化铁等有毒原料泡出来的。”昨日,在榕制销臭豆腐多年的作坊主余超(化名),致信本报曝光街边臭豆腐制作时的种种恶心内幕。
  
   在余超指引下,记者蹲点仓山师大学生街一个黑心臭豆腐加工窝点,目睹了臭水发酵、臭豆腐泡制的整个流程。
  
   据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化验科郑主任介绍,硼砂、硫化物均属于国家禁止在食物中添加的化学药剂,成人摄入1~3克硼砂就会中毒,而硫化物对人体伤害也极大。
  
   忏悔:写悔过书呼吁别吃街边的臭豆腐
  
   “孩子们,别再吃榕城街边的臭豆腐了。”在近日寄给本报的这封悔过书中,署名“良心的呐喊”的臭豆腐作坊主余超起笔就这样呼吁。
  
   余超在信中说,他在福州制作、销售臭豆腐3年多,眼看自己上小学三年级的儿子,时常也在校园周边吃几串臭豆腐,这使他萌生一种愧疚感,经过几天考虑,他决定向社会揭露福州街边“臭豆腐”制作的黑幕。
  
   昨日上午,记者根据信中留下的联系电话,在福州仓山三叉街约见了35岁左右、中等身材、小平头的余超。“我昨天刚找到一份工作,现在再也不做臭豆腐了。”余超说,眼见自己的孩子也被“臭豆腐”毒害,他决心放弃这个“害人”的生意。“信件寄出第二天,我已在仓山一工厂找到工作。”
  
   内幕:腐肉潲水化学剂泡染有毒臭豆腐
  
   “福州街边的臭豆腐,大都是用腐肉、死田螺、臭鸡蛋、潲水和硼砂、硫化铁等有毒原料泡出来的。”余超说,2005年初,他通过朋友介绍,在仓山一湖南籍臭豆腐小贩那里花1500元学习制作“臭豆腐”的手艺,随后在五里亭和仓山三叉街等地摆摊3年多。
  
   余超说,臭豆腐分黑、黄两种,制作黑臭豆腐,要先将豆腐浸泡到臭卤水里,臭卤水是将腐肉、市场回收的死田螺、臭鸡蛋、咸菜和潲水搅和在一起发酵制出来的。如果卤水不够黑臭,要将硫化碱、硫酸亚铁按比例兑水搅和,经化学反应后,水就会变得更黑更臭。“为了缩短制作时间,现在很多臭豆腐摊主几乎都放硫化碱和硫酸亚铁。这样两个小时就可以熬成卤水,而自然发酵至少要等三四天。”
  
   卤水熬好后,先将豆腐放里面泡半个小时到发臭,再将泡好的臭豆腐放油锅里炸,炸好后捞出来放在通风处晾干,黑臭豆腐就是这样做出来的。在摊位上卖时,加上佐料热一下,这样的臭豆腐远闻臭、吃着香。
  
   黄臭豆腐是在卤水里添加少量硼砂取代硫化碱和硫酸亚铁,这样泡出来的豆腐泡又黄又松脆。
  


[ 1 ] [ 2 ] 下一页     


来源:红网    作者:弓少星、王浩志    编辑:杨 晓
返回首页 进入海南新闻中心 加入收藏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人民网海南视窗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人民网海南视窗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更多评论 新闻纠错与建议:0898—68961929   
J 浏览更多评论 注册会员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人民网海南视窗敬告网友
1、本新闻评论均系网友自行发布,其内容未经证实,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其言论而引发任何纠纷,由发布者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严禁利用本新闻评论诽谤、攻击他人,或发表煽动性言论,否则本网将限制放行,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3、欢迎网友提供新闻线索,本网将根据其重要性或新闻价值进行采访调查。
分类信息---汇集海南百业商讯
 电脑网络 金融证券 人才招聘 个人求职 教育培训 电信电器 工农渔林 家政服务 招商合作 旅游票务 交友征婚
 生活娱乐 机 动 车 交通物流 求医问药 典当拍卖 办公采购 房屋租赁 房产交易 家居装饰 报料投诉 其 它
 图片新闻 海南新闻图片 健康图库 汽车图库 香车靓影 海南楼盘图库 装修图库 教育图库 更多 
搜索
社会法治 更多>>
本网专稿 更多>>
百姓声音 更多>>
椰岛时评 更多>>
专题新闻 更多>>
72小时热点新闻回顾 更多>>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 用户注册 | VIP会员 | 广告服务 | 数据服务 | 招聘信息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海南视窗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59934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人民网) 人民日报驻海南记者站 电话:0898-68961929 传真:68961929   电子邮箱:webmaster@0898.net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海南省委大院第二办公楼 海口市海垦东路58号华侨新村B20别墅 邮编:570206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         特邀法律顾问:王海君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