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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交通违法人员先进学校培训,然后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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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交通违法人员先进学校培训,然后再处罚
2008年04月05日08:12


  为提高交通参与者交通法律意识,对违法者从根本上进行教育,海口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昨天成立了海南首个道路交通违法人员再教育学校。
  
   据了解,这座学校暂设在海口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违法处理大队大厅一侧,学校专用设施有电视机、大型投影机、影碟机、电脑、道路交通事故图片展览,及相关学习培训教育宣传资料。该校实行免费教育,经费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相应补贴。
  
   学员除了在12个月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外,还面向全社会对有违法违规的交通参与人进行免费教育培训。据介绍,严重超载、恶意闯红灯、飙车、短期内经常违法、行人违法横穿马路等违法行为都将纳入培训范围。
  
   对有严重违法行为当事人和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包括同等责任)的驾驶人,通过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再进入处罚程序;对在12个月内记满12分的驾驶人经培训教育的,通过考试合格后发还驾驶证,不合格的人员继续参加培训教育;对电子监控系统抓拍到有违规行为车辆所有人、当事人、管理人在接受处罚前必须先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再按处罚程序进行;培训教育考试形式灵活,实行随到随接受教育培训和考试,考试成绩存档以备后查。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文刚、陈世清、李盛兰    编辑:杨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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