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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男子刚出狱又犯事,抢劫“小姐”残忍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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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男子刚出狱又犯事,抢劫“小姐”残忍杀害
2008年04月01日09:50


  琼海人庞人以曾因诈骗罪锒铛入狱,刑满刚出狱一年,劣迹未见收敛,又因赌博输钱抢劫杀人。日前,海南中院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法庭审理查明:2007年9月9日,被告人庞人以因赌博输钱,遂到琼海市嘉积镇“双峰旅馆”寻找“小姐”伺机抢劫。
  
   庞在该旅馆发现402房的被害人方某戴有金首饰,就到市场上买了作案工具水果刀返回402房。庞诱骗方某与其发生性关系后,方某要求庞付钱时,庞用水果刀刺中方某的背部,又把方按在墙壁上,连续刺方的腹部和左胸等处,致其无力反抗坐在地上。庞从方某的手提包拿走200元港币和人民币,并把方拖进卫生间,摘走方某的金耳环和戒指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方某系被单刃锐器刺切伤胸、腹部等致心脏破裂,大出血死亡。
  
   法庭认为,被告人庞人以无视国法,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并致人死亡,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予严惩,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文刚、刘佳    编辑:海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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