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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注意了:随地吐槟榔蔗渣最高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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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注意了:随地吐槟榔蔗渣最高罚款50元
2008年03月29日09:16


  嚼生槟榔是海南一些居民的特有习惯,有些人自己嚼完槟榔后却“一吐”为快,满地“血红”的槟榔汁,不仅严重污染环境卫生,并且有损海南旅游形象。昨日,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批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口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海口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在街道、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吐槟榔、口香糖、蔗渣的将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修改后的《海口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指出,禁止在街道、公共场所随地便溺和乱扔烟头、果皮、纸屑、塑料袋、包装箱、容器等废弃物,禁止从楼房和各种车辆上向外吐痰、倒水、抛丢废弃物等,否则将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规定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因科研、教学或者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市环境维护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否则予以没收并按每只家禽家畜每日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家禽、家畜、老鼠及其他小动物尸体应当放入尸体收集容器,由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收集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乱丢、乱放。否则将对单位或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修改后的《海口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污水沟等设施有损坏或者堵塞的,主管部门或者业权人必须及时修复和疏浚。将污水排放到道路上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海、河、湖、沟等水域岸坡,水面倾倒垃圾。违反规定,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海南特区报    作者:罗世容    编辑:海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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