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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男子带二奶回家同居,鸠占鹊巢逼病妻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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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男子带二奶回家同居,鸠占鹊巢逼病妻离婚
2008年03月26日06:56


  身患重病又无家可归的妻子只能寄住在亲戚家里,近日诉请与老公离婚
  
   近日,琼中人民法院湾岭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身患重病的妻子因丈夫带着二奶回家并把其赶出家门而起诉离婚的案件。
  
   丈夫爱上了女员工
  
   潘某某诉称,其与石某某于1981年认识,并于同年自愿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了两个女儿,现女儿都已长大成人。2007年12月,被告石某某从琼中国营新进农场2队到深圳给经商的大女儿帮忙照看生意,在工作过程中,认识了大女儿雇请的员工,来自湖南株洲26岁的已婚妇女唐某某,并与唐某某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丈夫竟然带二奶回家同居
  
   2008年春节期间,被告石某某带着唐某某回到国营新进农场2队的家里,并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
  
   身患鼻咽癌中期且在治疗中的原告潘某某不堪忍受被告石某某的所作所为,遂向农场工会、妇联及派出所反映,农场工会、妇联及派出所多次派员去做被告石某某的思想工作,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但被告石某某不但不听,反而变本加厉,把原告潘某某赶出了家门。
  
   病妻诉请与无情丈夫离婚
  
   身患重病又无家可归的原告潘某某现只能寄住在亲戚家里。面对被告石某某无情无义的行为,原告潘某某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于2008年3月20日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石某某离婚。
  
   琼中法院湾岭人民法庭审查了原告潘某某提供的材料,符合立案条件,决定受理此案。近日法庭将对该案开庭进行审理。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林莹、尹松、谭丽丹    编辑:海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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