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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成网友热盼房价下跌 海南居民收入跟不上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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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成网友热盼房价下跌 海南居民收入跟不上房价
2008年03月14日12:50

  实在令人匪夷所思,曾经对高房价深恶痛绝的舆论却在近期持续向“降价”展开炮轰。“降价”作为一种市场行为,甚至可以称之为百姓当前最喜闻乐见的市场行为之一,遭到连续挞伐,不禁令人生出多重感慨。
  
   审计长李金华炮轰发改委,指其牵头搞机构改革不合适……
  
   昔日,曾有开发商鄙夷“白菜版”住宅,因坚持高端的“鱼翅”路线而频遭舆论攻击。如今,住宅开发回归“白菜”之路却又显得举步艰难。房价究竟该不该降?下降之后对民众、企业、市场三方又会造成怎样的伤害?我们始终对此种观点抱有极大的疑问。
  
   已经对房地产开发商惯用的促销手段有所见识的消费者,需要更明显也更大幅度的降价。
  
   在调查中,有将近94%的网友表示,目前的房价水平已超出他们的承受范围,“迫切希望房价下跌”。
  
   近日,《第一财经日报》与某网站联合进行的一份购房意愿调查结果显示,超过91%的网友希望房价下跌。同时,在接受调查的35068位网友中,有近83%的人表示,未来3个月内不会买房。
  
   希望房价下跌的意愿却遭遇房价连年的暴涨,一位IP地址显示为山东济南的网友甚至表示,虽然“国民经济发展了,但我一年工资只能买一平方米半的房子”。或许他的情况仍属极端,不能代表大多数人的实际收入情况,但房价上涨的速度高于个人平均工资收入增长水平却早已是不争的事实。
  
   收入跟不上房价
  
   年近三十的古先生是海南某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新婚不久的他目前仍和父母同住在80平方米的房子里。虽然一直有买房的打算,但早两年他手里积蓄不多,对之前海南房地产泡沫破灭后的“惨状”仍心有余悸,迟迟没有出手。
  
   现在,海口的房价对他来说,更是难以接受。2005年时,他的朋友在海口只需1500元/平方米左右已可以买到一套不错的房子。当时,他一个月的收入还在2000元左右,看着周围的一个个朋友都陆续买了新房,他也曾动心。但他一直坚持“买房不向父母伸手”的想法,所以最终也没有办法拿出几万元的首付款。
  
   将近3年过去了,虽然他所在的单位属于机关单位,但他并不是公务员,因此在一年前机关单位的工资进行调整并开始实施“阳光工资”之后,单位里的公务员工资水平基本保持原有水平的同时,他每个月拿到手的钱却更少了,“原来一部分以其他名义发放的补贴现在都没有了”。
  
   与此同时,海口目前的房价已上升至3000元/平方米以上。这意味着古先生离自己的买房梦想更远了。这仅仅是一个在国内或许只能算是三线城市的普通购房者的缩影。实际上,在过去一年,安徽省的多个市县以及广西北海、内蒙古呼和浩特等二、三线城市的房价涨幅都超过了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
  
   一位辽宁沈阳的网友也在调查之后表示,别笼统说房价,一个地区有一个地区的收入水平。在不发达地区,即使10万元那也是贵,还是买不起,关键是房价一定要和当地收入相匹配。现在的房价与老百姓的收入相去甚远,一辈子的收入买不了一套房子,这绝不正常。
  
   房价下跌的希望
  
   记者注意到,在上述调查的网友评论中,不少IP地址显示在河南、山东、陕西以及江西等地的网友都表示,自己所能承受的总价范围在10万~20万元左右的房子,其中还有部分网友表示只能接受总价在10万元以下的房子。
  
   但是,以目前各地的房价水平,总价在上述水平的房子即便是在三线城市,都已经很难觅得踪影。这也难怪,在调查中,有超过86%的网友表示只能接受总价在50万元以下的房子。
  
   有趣的是,万科的降价行为却不被购房者认同。一些网友甚至表示,万科的降价幅度并不大,只是“作秀”。一位上海白领也对记者表示,万科的楼盘降价幅度对他们并不具有吸引力。而且万科虽然有部分楼盘降价,但它旗下其他没有降价的楼盘、未来新推出的房源都可能会较之前的价格有所上调。“这种降价对我们消费者来说,其实意义不大。”
  
   显然,已经对房地产开发商惯用的促销手段有所见识的消费者,对所谓的打折降价正在采取更为理性的方式对待,更重要的是,他们需要更明显也更大幅度的降价。在调查中,有将近94%的网友表示,目前的房价水平已超出他们的承受范围,“迫切希望房价下跌”。
  
   一位IP地址显示在欧洲的网友“三德子”则提出一个“年限房”方案,建议政府将作为住宅的地块以“招、拍、挂”形式出让,并在规定使用年限的情况下与中标者签订合同。合同规定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两年内为建设期,此后为购买者使用期(根据地块功能规划分成35-40-45-50四种期限)。
  
   当使用期结束后,此土地及其住宅所有权无偿收归政府所有,用作政府廉租房的房源或进行再改造,原所有人拥有优先租用权,但继承人无此特权。此类“年限房”规则(政府条例)写入房产证,过了“建设期”和“使用期”,即使还没建房或建好的房子还没售出,土地和其上物产同样无偿收归政府所有。
  
   此外,“年限房条例”应对房子的建筑质量提出明确规定,但对房型、规格、档次、售价不作限制,完全交给市场决定。该网友认为,这种方案将使房子回归到最初的居住功能。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编辑:海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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