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人民网 人民网海南视窗
新闻报料:68961992
服务热线:68961929
 独家报道 海南要闻 琼岛各地 专题新闻 百姓声音 海南焦点 时事政治 社会法治 财经消费 科技文化 娱乐时尚 体育赛事 饮食养生 IT·家电 图片新闻 热点回顾 滚动
一套房“黑”你好几万,黑中介昧良心吃差价
位置: 视窗首页 > 新闻 > 财经消费 > 正文 字号:  
一套房“黑”你好几万,黑中介昧良心吃差价
2008年02月20日08:00


  二手房价正在水涨船高。除正常因素上涨之外,一些不法中介采取“吃差价”方式,正在成为扰乱二手房市场的“黑手”,一些房东也间接地助长了黑中介“吃差价”的恶习。
  
   暗访
  
   成交前甭想见房东
  
   笔者以购买二手房为名,暗访了某家中介门店。
  
   “这套房子很紧俏,上午还有两个人来看过这套房子,您想要买就尽快做决定。”
  
   “房子倒是不错,我能否和房主见面聊聊。”
  
   “来一个就要和房主见面谈,房主哪有那么多的时间啊!这房子房主已经全权委托我们了,看,钥匙就在我手里,你放心吧,成交的时候,我们肯定会让您和房东见面的。”
  
   “价格还是有些高,能否再便宜一些。”
  
   “房价是房主定的,我们是正规的中介公司,只收取中间费用。”
  
   “我还需要再考虑一下。”
  
   “觉得合适的话,您可以先交5000到1万元的保证金,我可以把房子先押下来,等您两天,如果要买,过来签约办手续,不适合的话,保证金再退给您。”
  
   原来看似简单的购房经历,实际却暗藏玄机。某家中介门店负责人告诉笔者,这里存在不为外行所知的“毛病”:不让买卖双方见面,中介可以暗中操纵房价。
  
   王小姐最近结婚,打算在北京莲花池附近买一套二手房。她也有着类似的经历。“中介根本不让我和房东见面,每次看房都是业务人员领着我。最离谱儿的一件事是,某套房子里头还住着租客呢,业务人员直接就敲门,还居然声称他是房主儿。这二手房市场可真够乱的!”
  
   内幕1:“吃差价”能挣好几万
  
   笔者走访了多家中介门店,发现“吃差价”并非个别现象。
  
   “光凭从中间撮合,能赚几个钱?”在一家中介公司供职的孙先生告诉笔者。“以成交一套总价5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如果仅做居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居间费为2%至3%算的话,大致为1.25万元,而押下房子"吃差价"的话,最少加个3万元,那么成交一单就能赚到4万多块。你说,这种买卖谁不愿意做啊!”
  
   “"吃差价"是个普遍现象,甚至一些名气很大的经纪公司也存在"吃差价"的现象。”有着两年从业经验的孙先生悄悄告诉笔者,“以低价广告先吸引购房者,只要购房者上门,我们就有办法把他留在店里。”
  
   “不吃差价的话,恐怕一些中介公司就要倒闭了。”一位资深人士这样表示,“门店开设成本不算低,况且现在行业竞争多激烈啊,就拿望京的星源国际来说,一栋大厦下面的中介门店就有五六家之多。”
  
   内幕2:房东助长“吃差价”恶习
  
   一方面不法中介利用交易不透明,采取“吃差价”牟取暴利。而另一方面,一些房东只顾眼前利益,从而或多或少地成为了不法中介公司赚钱的“帮凶”。
  
   李先生原本在万柳地区有一套9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前段时间打算出售。他找到一家中介公司,业务员看过房子后,很痛快地一次性付给李先生85万元。李先生当时觉得还算满意,但后来李先生打听到,中介公司以95万元的价格转手卖给了一位购房者。“经纪公司一下子就赚了10万元。”李先生心有不甘地表示,我的邻居听说了我的卖房经历后,于是直接报到95万元。
  
   “谁卖的价格高,我就把房子委托给谁。”何先生这样告诉笔者。“我的房子在不同的中介公司都挂了牌,同时,我们之间还有协议,在房子底价的基础上,谁如果能够多卖的话,多卖的部分我们五五分成。”
  
   类似何先生这种想法的房东并不在少数,究其原因,症结还是在二手房市场处在买方市场,有数据显示,目前北京二手房供需比例大致在1比5左右,而一些热点区域,这一比例甚至达到了1比10。
  
   编后
  
   按照有关部门规定,从事房屋中介行业,只能是以做居间来赚取佣金。“吃差价”这种行为首先侵害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尤其是买方承担了更多的费用。另外,这种行为最大的危害是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损害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有序发展。
  
   一个规范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应该为买卖双方提供开诚布公协商的平台,而不应该隔离买卖双方进行暗箱操作,并且房地产经纪公司收取的中介费用,应该是以专业知识为顾客代办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复杂手续的报酬,而绝不应该收取买卖双方房屋的差价。
  
来源:市场报    作者:易居    编辑:杨 晓
返回首页 进入海南新闻中心 加入收藏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人民网海南视窗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人民网海南视窗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更多评论 新闻纠错与建议:0898—68961929   
J 浏览更多评论 注册会员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人民网海南视窗敬告网友
1、本新闻评论均系网友自行发布,其内容未经证实,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其言论而引发任何纠纷,由发布者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严禁利用本新闻评论诽谤、攻击他人,或发表煽动性言论,否则本网将限制放行,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3、欢迎网友提供新闻线索,本网将根据其重要性或新闻价值进行采访调查。
分类信息---汇集海南百业商讯
 电脑网络 金融证券 人才招聘 个人求职 教育培训 电信电器 工农渔林 家政服务 招商合作 旅游票务 交友征婚
 生活娱乐 机 动 车 交通物流 求医问药 典当拍卖 办公采购 房屋租赁 房产交易 家居装饰 报料投诉 其 它
 图片新闻 海南新闻图片 健康图库 汽车图库 香车靓影 海南楼盘图库 装修图库 教育图库 更多 
搜索
财经消费 更多>>
独家报道 更多>>
百姓声音 更多>>
椰岛时评 更多>>
专题新闻 更多>>
海南焦点 更多>>
72小时热点新闻回顾 更多>>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 用户注册 | VIP会员 | 广告服务 | 数据服务 | 招聘信息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海南视窗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59934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人民网) 人民日报驻海南记者站 电话:0898-68961929 传真:68961929   电子邮箱:webmaster@0898.net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海南省委大院第五办公楼 海口市海垦东路58号华侨新村B20别墅 邮编:570206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         特邀法律顾问:王海君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