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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西站“拉客仔”被砍死案续:10疑犯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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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西站“拉客仔”被砍死案续:10疑犯被抓
2008年01月18日10:22


黄宿平等10名嫌犯受审(特约记者黄叶华摄)


  犯罪嫌疑人黄宿平等人为达到抢占海口市西客运站安徽籍老乡返乡“拉客”业务,纠集他人于2007年1月15日上午8时许,持刀在海口汽车西站省际客车候车处走廊里将砍在西站组织“拉客”业务的王某砍死。
  
   1月16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检察院当庭指控黄宿平等十人犯故意伤害罪,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检察机关当庭指控称,2006年下半年,孟栋柱请人帮忙推销砂浆王,但由于洪某等人的垄断,孟栋柱工厂的产品无法进入海口市场。经朋友介绍,孟栋柱认识了洪某有矛盾的黄宿平。看到洪某和王某在海口市西客运站从事组织安徽籍老乡返乡的拉客生意较好,黄宿平、孟栋柱等就商议联手起来将洪某、王某等赶出海口西站,赶离海口,垄断海口销售砂浆王和西站拉客的生意。随后,他们还纠集帅治保、李红专等人在一起对付洪某等人。
  
   2006年12底,黄宿平等人联系了王谋伟、曾令伟等几个澄迈人一起合作,商议将洪某、王某等人赶出西站,一起合伙经营海口至安徽的拉客生意。从2006年12月30日开始,黄宿平等人几次带领孟栋柱、帅治保、李红专、汪伟祥、洪少兵等人,伙同王谋伟带领的王育团、曾令伟等澄迈人,一起到海口市西客运站对王某等进行威胁、殴打,但每次都被车站工作人员及时发现报警制止。
  
   2007年1月14日,黄宿平、王谋伟等商量决定,第二天到西站教训王某,让他“流一下血”,赶出西站。王谋伟带领王育团、王育颜等五名澄迈人负责动手砍人,曾令伟负责组织摩托车到西站接应,黄宿平、王硕友带孟结正、孟栋柱、帅治保、洪少兵、李红专、汪伟祥等人负责察看洪某、王某等人的情况,以准备帮忙。当晚,曾令伟便让一个外号为“败脑峰”的人(另案处理)联系摩托车接应。“败脑峰”找到和他一起骑摩托车载客的王大礼、冯推让、王发林三人,对他们说第二天早上澄迈的人要在西站打架,要求他们一起开车接应。王大礼三人同意了,“败脑峰”就给了每人五十元作为加油费用。
  
   2007年1月15日上午7时许,王谋伟、王育团、王育颜及其他三名澄迈籍男子(另案处理)带着砍刀坐车到西站寻找王某等人。黄宿平、王硕友、孟结正、帅治保、孟栋柱、汪伟祥、洪少兵、李红专等人也坐车赶到,并分成两人一组分散在西站里。“败脑峰”和王大礼、冯推让、王发林等四人开着四辆摩托车赶到西站出口处做好接应准备。同时,曾令伟也开车赶到西站。上午8时许,王谋伟等人在侯车室里看到了王某,便跟随王某到旅客登车的走廊处。王谋伟从身上拨出砍刀,往王某的右脚狠砍了一刀,紧接着王育颜、王育团等五人持刀上去一起围追猛砍王某,王某受伤倒地。王谋伟、王育颜等人迅速跑到出口,乘坐王大礼、冯推让、王发林等人驾驶的摩托车逃离了现场。王某被砍后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黄宿平、王谋伟、王育团、曾令伟、孟栋柱、帅治保、李红专、王发林、王大礼、冯推让等十人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根据刑法规定,王育团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案情回放:
  
   2007年1月15日早上8点,一名拉客仔头目从海口汽车西站2楼餐厅吃完早餐后,刚来到1楼乘客坐车的地方,当即遭到7名持刀歹徒突袭。歹徒在他身上砍了10多刀后逃逸。这名拉客仔头目流血过多死亡。
  
  
来源:南海网    作者:王晓灵    编辑:海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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