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人民网 人民网海南视窗
 海南新闻中心 海之南社区 百姓声音 海南房产 海南教育 医药健康 海南汽车 分类信息 海南名牌 电子邮局 海南政务 海南旅游
新闻报料:68961992
服务热线:68961929
站内新闻搜索 RSS
 独家报道 海南要闻 琼岛各地 专题新闻 百姓声音 海南焦点 时事政治 社会法治 财经消费 科技文化 娱乐时尚 体育赛事 饮食养生 IT·家电 图片新闻 热点回顾 滚动
海口市事业单位全面实施聘用制,涉及两万余人
位置: 视窗首页 > 新闻 > 海南要闻 > 正文 字号:  
海口市事业单位全面实施聘用制,涉及两万余人
2008年01月09日11:29


  海口市政府昨天召开全市实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大会,这标志着海口市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启动。自此以后,海口市事业单位2万多干部职工,将逐步实现全员聘用制和以岗位管理取代身份管理。
  
   从会议了解到,此次人事制度改革,将把机构改革和实行人员聘用及岗位设置管理结合起来,采取“规范化试点”和“先入轨、后规范”并行的方式开展。从2008年1月份开始在完成机构改革“六定”的52个事业单位中进行规范化的试点,并从3月份起组织首批事业单位开展岗位审核工作(“六定”是指经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经定机构名称、定职责范围、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定隶属关系或兴办主体、定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同时对非试点的事业单位实行“先入轨、后规范”,就是全员先行签订1-2年期的聘用合同,纳入“契约化”管理,由各区各部门分行业陆续进行岗位设置管理,在2-3年的时间全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
  
   据了解,此次实行人员聘用及岗位设置管理,各事业单位将根据需要设岗,岗位性质、等级和任职条件都给予了重新设定。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管理岗位在管理层面上分为一至十级,与现行正部级到办事员的行政级别依次对应,根据海口市实际,共设8个等级,三至十级,不设一级、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在原来高、中、初三个层级的基础上细化为十三个等级,正高为一至四级,副高为五至七级,中级为八至十级,初级为十一至十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和普通工两类,技术工设五级。各类岗位的任职条件也发生了变化,管理岗位要求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六级以上岗位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岗位应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必须具备人事劳动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勤技能岗位也要按照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相关办法来实施。
  
   另悉,经确定,经机构编制部门依法核定机构编制而正式设立的事业单位及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的各类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岗位设置管理;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实行岗位设置管理。
  
   副市长刘庆声作动员讲话,会议由市政府秘书长吴川祝主持。
  
  
来源:海口晚报    作者:王亚琴    编辑:海 燕
返回首页 进入海南新闻中心 加入收藏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人民网海南视窗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人民网海南视窗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更多评论 新闻纠错与建议:0898—68961929   
J 浏览更多评论 注册会员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人民网海南视窗敬告网友
1、本新闻评论均系网友自行发布,其内容未经证实,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其言论而引发任何纠纷,由发布者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严禁利用本新闻评论诽谤、攻击他人,或发表煽动性言论,否则本网将限制放行,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3、欢迎网友提供新闻线索,本网将根据其重要性或新闻价值进行采访调查。
分类信息---汇集海南百业商讯
 电脑网络 金融证券 人才招聘 个人求职 教育培训 电信电器 工农渔林 家政服务 招商合作 旅游票务 交友征婚
 生活娱乐 机 动 车 交通物流 求医问药 典当拍卖 办公采购 房屋租赁 房产交易 家居装饰 报料投诉 其 它
 图片新闻 海南新闻图片 健康图库 汽车图库 香车靓影 海南楼盘图库 装修图库 教育图库 更多 
搜索
海南要闻 更多>>
独家报道 更多>>
百姓声音 更多>>
椰岛时评 更多>>
专题新闻 更多>>
海南焦点 更多>>
一周新闻热点回顾 更多>>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 用户注册 | VIP会员 | 广告服务 | 数据服务 | 招聘信息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海南视窗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59934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人民网) 人民日报驻海南记者站 电话:0898-68961929 传真:68961929   电子邮箱:webmaster@0898.net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海南省委大院第五办公楼 海口市海垦东路58号华侨新村B20别墅 邮编:570206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