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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劳动就业讨个说法,海南"两法"案例面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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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劳动就业讨个说法,海南"两法"案例面面观
2008年01月07日07:13


《就业促进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王凯摄


  《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以及配套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已于1月1日正式施行,但部分用人单位对新法还知之甚少,一些企业在劳动用工和招聘时存在明显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还有一些企业错误理解法律条文而作出了突击裁员、变相劳务派遣、重签劳动合同等等规避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收押金属违法行为
  
   A.海口市某知名连锁餐馆从今年1月起执行根据《劳动合同法》要求修改后的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不以任何形式向员工收取押金、保证金或培训费等费用,而且还规定单位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B.下岗职工老张日前到海口大同路一家职业中介所找工。工作人员给老张联系了一家单位,条件是交100元押金,成功了再交50元中介费,失败了则只交5元服务费,100元押金退回。老张去那家单位发现待遇很低,就没有签约。结果职介工作人员却说是你自己不愿去,介绍是成功的,不肯退回押金。
  
   官方说法
  
   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监察处处长秦荣满说,根据新法,单位招聘职工不得收取押金、扣押证件等。在实践中,有些企业以防偷、防跑、防犯规等等为由,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等,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的,一旦劳动者向劳动部门投诉,企业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在老张的遭遇中,职业中介违背了《就业促进法》中,不得收取劳动者押金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老张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处理该职业介绍机构,要求退回押金。
  
   劳动合同不可少
  
   A.今年1月,海口市滨海大道和蓝天路的几家酒店,向劳动监察部门咨询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后,随即与本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补签了合同。据了解,其中某酒店已经与40多名员工补签合同,在合同条款中,还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
  
   B.海口海府路某商场聘用保安50多人,两年来,一直未与这些保安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12月,该商场将他们成批解聘,引起了强烈不满。
  
   官方说法
  
   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法规处处长吴建萍介绍,《劳动合同法》在用人单位法律责任方面做出了新规定。如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或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了支付两倍工资的约束措施;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或按正常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劳务派遣有限制
  
   A.2007年12月底,海口市某医院通知在该院工作的数十名清洁工,劳动合同已经到期,院方已经将环境卫生全部外包给一家物业公司,从今年1月起所有清洁工应与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引起了员工们的不满,并进行了集体抵制。
  
   B.2007年11月,海口某高校有职工反映,学校打算将一些保安和清洁工的关系转到劳务派遣公司,这样他们就会变成该公司向学校派遣的人员,与学校没有了劳动关系。
  
   官方说法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作出了规范: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还限定了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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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袁锋、黄晶    编辑:海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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