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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餐饮业的“茶位费”还要收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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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餐饮业的“茶位费”还要收多久?
2008年01月03日14:01

  日前,针对备受争议的餐饮业收取茶位费现象,哈尔滨市工商局出台规定,明确定性收取茶位费是违法行为,一旦接到投诉,工商机关将进行处罚。近日记者在海口调查发现,餐饮店收取茶位费的现象普遍,标准从每人5元至10元不等,消费者呼吁也应尽快取消。(相关报道见南国都市报2日第10版)
  
   所谓茶位费,是指“顾客即使不喝茶、不就餐也要交”的费用。茶位费在海口乃至全国的餐饮业中,存在了很长时间,俨然成了一种“惯例”。几天前,笔者在海秀东路一家餐厅用餐,等了许久,菜也没有上来,因当时有急事,在确认了所点的菜还没下单后,笔者表示要离开,可服务员上来,坚持要收5元钱茶位费。笔者当场提出质疑,服务员说:“没有吃饭,也要交5元钱茶位费,都是这样的。”就这样,一口饭还没吃,5元钱先花了进去……
  
   茶位费之争由来已久,消费者反对收费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可这项费用依然存在。笔者认为,茶位费的收取既不符合我国法律的基本精神,也不符合情理,应予取消。
  
   首先,茶位费的收取不符合法律的精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顾客在餐馆消费了,餐馆收费应该,但是不消费也要收费,则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也违反了《民法通则》中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是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另外,《价格法》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因此,只有规定的收费,才能收取;而不应理解成“没有明文禁止,就要收取”。因此,一些商家以没有接到“明确不准收取这项费用的通知或规定”为由,来收取茶位费,属于理解错误。
  
   其次,茶位费的收取不合情理。餐饮企业作为服务者,要靠消费者去消费才有钱赚,从这一点来说,餐饮企业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座位,倒杯水,是主人对客人最起码的尊重,也是人之常情。试想,如果提供个“座位”、倒杯开水也要收钱,那么,消费者进入了餐厅里面,呼吸了里面的空气,是否也应交纳“空气费”?餐饮业收取茶位费,实际上是利用自身有利条件搭车收费。
  
   目前,国内不少省市,如甘肃、哈尔滨、武汉等地,已经明确取消茶位费。海口的茶位费何时才能取消?我们期待着……。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宋亮亮    编辑:海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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