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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交警罚、拒载交管罚,海口公交司机好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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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交警罚、拒载交管罚,海口公交司机好困惑
2007年12月21日14:23


  近两天,7辆海口41路公交车因超载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海口交警称,对公交车进行处罚有法律依据,是依法执法。而海口交通部门却指出,公交车作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超载很常见,而且多数公交车没有核定具体限载人数,不主张对超载公交车进行处罚。对公交车司机而言,超载要被交警处罚,拒载要被交通局处罚,他们该怎么办呢?
  
   公交车主反映
  
   7辆41路车超载被罚

  
   “自12月19日起,海口交巡警支队灵山中队在灵山镇范围内,对41路公交车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公交车超载,就当场对司机开罚单,罚款200元和驾驶证扣2分。据不完全统计,两天内已有7辆超载的41路公交车领到交警的罚单。”昨日上午,海口41路公交车车主王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
  
   王先生是车牌号为琼A0840×的41路公交车车主,也是该车司机。王先生称,他在海口开了11年公交车,同时自己也经营公交车几年时间了,公交车由于超载被交警处罚,他是第一次遇到。王先生说,公交车的情况比较特殊,不能跟其他普通的公路客运车辆相比,特别是在每天上下班高峰期,为方便市民出行,超载是难免的。王先生认为交警的处罚有点不近情理,表示将向海口交巡警支队和海口交通局反映此事。
  
   交警部门说法
  
   处罚超载41路公交车有法可依

  
   昨日下午,就41路公交车因超载受到交警处罚一事,记者采访了海口交巡警支队法制宣传科周汝本科长。
  
   周汝本告诉记者,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记3分并罚款50元;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到20%的,记6分并处罚款200元。交警部门对超载的41路公交车进行处罚是有法律依据的。
  
   周汝本解释,41路中巴车经常出现争抢客源、超载和快速行驶的情况,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乘客对此意见很大,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超载行为进行处罚并没有错。另外,交警部门考虑到市民正常出行的需要,查处超载行为将根据实际情况避开每天的上下班高峰期。
  
   交通部门意见
  
   不主张处罚超载公交车

  
   对于海口交警查处公交车超载一事,海口交通部门却提出不同的意见。
  
   海口交通局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有关负责人称,公交车作为城市内一种低速度、短距离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客随时上落,几乎每经过一个站点都有乘客上下,人数并不稳定。另外,目前我国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海南本地的相关管理规定,都没有明确规定公交车到底该载多少人,大部分公交车也没有核定具体的限载人数,所以很难认定公交车是否超载。该负责人说,几乎全国所有城市的公交车都有超载现象,但交警对其进行处罚的极少,他对海口交警处罚超载公交车的做法并不赞同。
  
   该负责人还指出,根据海口交通局有关管理规定,公交车司机如果不让乘客上车,属于“拒载”行为,如果有乘客投诉,经交通主管部门调查确实是“拒载”的,交通局每次可对其处以1000元的罚款。该负责人建议因超载而受交警处罚的司机向海口交巡警支队法制科申请复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此事。
  
   公交司机诉苦
  
   超载拒载都有可能被罚

  
   “公交车超载交警要处罚,可是为了避免超载而拒绝让乘客上车,则可能由于‘拒载’而受到交通局的处罚,你说我们这些开公交车的怎么办才好?”昨日下午,41路公交车的另一位司机林先生对记者说。
  
   林先生告诉记者,如果禁止公交车超载,为方便市民出行,那肯定要增加公交车的数量。目前,海口每天上下班高峰期就会出现交通拥堵的现象,如果新增车辆,可能会给道路交通增加新的负担,使道路更加拥挤。
  
   不少公交车司机接受采访时称,要杜绝公交车超载是不可能的,也不符合中国国情和海口的实际情况。“海口几乎所有的公交车都超载,而交警部门单单处罚41路公交车,这是否有些不公平?希望海口交警从实际情况出发,不要对超载的公交车进行处罚。”林先生说。
  
  
来源:海南特区报    作者:杨作品、单正党    编辑:秀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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