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贪官马建国按月给狱警发薪 服刑犹如度假 |
2006-09-09 09:03:50 |
庭审焦点是“借款”还是“行贿”
两张“借条”共27万元,这笔钱到底是“借款”还是“行贿”?昨日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此展开激烈辩论。
马建国辩称,转到川东监狱后,他脱离了巫邦志的监管,才敢叫他打借条。而公诉机关称,马建国转到川东监狱,检察机关开始介入其行贿案时,马建国才给巫邦志打电话,要求巫打27万元的借条,借条是打给马建国一个朋友的,其目的是为了掩人耳目。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两次打借条时马、巫的对话。巫邦志说:“啥子,我还给你打借条?”马建国回答说:“你快打了,打了对你有好处!”
被告辩护人称,马建国和巫邦志不是平等的主体,马建国也没有向巫邦志提出过具体请求,这27万元应当认定为借款。而公诉机关认为,马建国转监,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才叫巫邦志打借条,想以合法的形式来掩盖其行贿行为,目的是逃脱罪责。
辩论结束时公诉人说,马建国由于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由一名国家干部堕落成阶下囚。在服刑期间,又大肆行贿,造成多名国家工作人员丧失立场,这令人无比愤慨,叫人无比惋惜。公诉人规劝马建国在狱中真正反思自己的罪行,将自己改造成对社会有用的人。
庭审中,马建国不时喝水,目光无神,每次审判长叫“马建国”时,他都习惯性地站起来,说话声音很小,审判人员多次提醒他声音大一点。除了说那27万是借款之外,他为自己没过多地辩护。昨日下午1时,法庭调查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再审此案。
服刑期间照样出入酒楼宾馆
马建国交待,他投资的公司一直都还在运转。服刑时,公司有些账目拿来他审核过。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交待,他给监狱门卫打招呼,马建国外出可以不登记,或者少登记。刘波说,他知道马建国和监狱上层领导关系好,领导也叫他在各方面给予马关照,住单间,在监舍存放烟酒,不出操,甚至可以到图书馆去吃饭。
检察机关查明,由于监狱放松对他的监管,他可以不穿囚服,不吃囚饭,在监区打小灵通,甚至监狱警车将其带到宾馆酒楼消费。一名监狱管教人员向侦办人员证实,有一天晚上,领导安排他将马建国带出,马在宾馆吃饭后,向监狱领导打电话请假回家,领导同意后,“押送”马建国的干警被安排住入成都市某俱乐部,马自己回家睡觉。多家公司的老总或职员还证实,在马建国服刑期间,他们还陪马在成都多家酒楼吃饭,有时还有监狱人员陪同。一名同监的狱友向侦办人员证实,马建国得到当官的特别关照后,好几次夜不归宿。被告代理人辩称,这些待遇是体现监狱的人文关怀,而且这些待遇都是经过监狱领导许可,不能说马建国违法,也和行贿没得必然联系。
新闻背景副区长领刑15年
1986年,马建国开始经商。1993年5月,成立了成都国贸实业集团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当年12月,马被录为国家工作人员,先后被任命为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副局长、国土局局长、副区长。2003年9月,马为掩盖其公司的实际经营者和控制人的事实,逃避有关部门对其查处,指示他人将自己在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中有他签字同意的所有财务凭证单据予以销毁。
法院认定:马建国利用职务便利,为谋取个人利益,操纵和控制土地开发中心,将公款5300万元挪用给自己的私营企业使用。2004年6月25日,成都中级法院对马建国一案公开宣判,以挪用公款罪,以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处罚金5万元,对其挪用公款所得违法收益300万元和3套别墅予以追缴。二审法院宣布维持一审判决。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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