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唐先:推动行政决策和管理科学化、法制化 |
| 2005-08-22 09:05:52 |
建设首席法律顾问制度,推动行政决策和管理行为的科学化、法制化。继省政府建立首席法律顾问制度之后,海口市也相应设立了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并在如何发挥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在政府行政决策和管理行为中的作用方面有一些体会,在此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做一个汇报。
一、建立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制度,切实规范政府行为
政府首席法律顾问是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参与行政管理、处理涉法事务为核心的政府法律事务运行制度。今年5月份,海口市在2003年组建的海口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建立,参照省政府的做法建立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制度:
制定了《海口市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定首席法律顾问在市政府行政首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安排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所有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所提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具有权威性,政府和有关单位必须采纳。
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确定的首席法律顾问应由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公职律师资格或从事八年以上的政府法制工作经历及相关经历的政府公务员担任的条件,聘任市法制局张韵声局长为政府首席法律顾问。
设立市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办公室,配备专门的法律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处理政府首席法律顾问的日常事务。探讨和研究成立了海口市法律事务研究所(事业单位),直接隶属于首席法律顾问办公室,提供相关服务和调研工作。
保证政府首席顾问工作所需经费。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使法律顾问的职责由过去只为政府提供临时性的参谋咨询服务,转变为长期性、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将过去只参与具体行政行为管理,变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都要参与的全方位服务;将过去的只提供事后服务,便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协调的的决策防控服务,使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服务能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政府管理体制中直接转化成为政府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政府的行政行为。
二、充分发挥首席法律顾问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协调和处理政府涉法事务
海口市设立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制度以来,市政府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规定,让首席法律顾问参与到政府的有关行政管理工作中去,充分发挥了政府首席法律顾问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修改和审核或者受市长委托签署以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件。如陈辞市长交办的关于对“大型历史电视连续剧《大明王朝.海瑞》的合作协议”进行法律审查的工作,首席法律顾问张云生同志经对该合作协议进行认真地研究,在最短时间内及时将法律意见报告市长,确保了此项合作的顺利进行。
对政府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附署法律意见。据统计,海口市首席法律顾问自设立以来,先后对10多件政府的规范性文件附署法律意见,使市政府制定出的文件更规范与科学,更符合人民的意志。
调查或者协调处理在海口市发生的有一定的涉法事件。如根据市长的委托,协调处理市国土资源局与海南荣事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市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多次召集市国土局和荣事通公司进行协调沟通,认真做好核定该公司提供的有关凭证和资料等工作。同时,还根据市政府的还款计划、荣事通公司有关款项审计等工作内容上市财政部门、市审计部门的意见,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互让互谅,达成了《返还土地出让金及赔偿损失协议书》,使这一久拖不决的土地纠纷问题得到了圆满地解决。
为市政府处理了多起涉法的历史遗留问题。如玲珑酒店自1989年以来,就存在非法占用土地和建设违章建筑问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该酒店的问题历经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审理,仍然得不到解决,成为海口市的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市政府的委托,首席法律顾问接受此案后,依照“尊重历史、依法处理、符合规划”的处理原则,充分听取了玲珑酒店法定代表人的意见,先后主持召开了国土、规划、拆迁等部门的会议,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依法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为妥善解决这一困扰市政府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奠定了基础。今年以来,市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先后参与协调处理了滨海公园、泰龙城等历史遗留问题,充分发挥了市政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作用。
三、建立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制度的体会
领导高度重视,是政府首席法律顾问顺利设立的重要前提。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早在2003年,海口市就组建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并将选聘的法律顾问分别相对固定的安排给六位副市长,以便随时提供法律服务。今年上半年,省政府建立首席法律顾问制度,在国内产生很大反响。海口市高度重视抓好此项工作,陈辞市长批示明确要求市政府法制部门及时参照省政府的做法,设立政府首席法律顾问。2005年5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口市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这标志着海口市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制度已初具雏形。
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是做好海口市首席法律顾问工作的根本保证。省政府非常支持海口市建立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制度。省政府法制部门的领导多次对海口市设立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指导,并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为做好政府首席法律顾问的筹建工作,海口市法制部门按照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加强与省政府法制部门沟通,取得了省法制部门的大力支持。与此同时,市法制部门还积极派员外出进行调研,努力吸收兄弟省市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制定出了工作方案和工作规则,为建立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制度作了大量而有益的工作。
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机制,是做好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抓好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工作,海口市不断探索和完善增幅首席法律顾问的相关机制:
一是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要求,见;并完善附署、备案、委托、授权等一系列相关制度,使之更具有操作性;
二是由首席法律顾问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安排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所有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加强市政府与法律顾问在日常工作中的沟通,协调好政府工作于法律顾问的关系;
三是将首席法律顾问制度与公职律师制度结合起来,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整合政府法律人才资源,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
海口市建立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制度以来,虽然取得了一些经验。但是与省政府的要求以及建设法制政府的工作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还将努力探索,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制度的机制。为加快建设法制政府、落实依法行政,推进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进程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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